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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决定明年1月25日召开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通过林权登记条例等两项法规

来源: 福建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1月27日 09:29:41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今天下午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章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袁锦贵、郑道溪、庄先、马潞生出席会议,副省长张昌平、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25日在福州召开,会期约6天。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的决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39件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会议还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省法院审判人员、省检察院检察人员任免名单。(以上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另发)

  上午和下午全体会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明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将举行专题讲座,由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黄建兴作关于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讲座。(郑昭)

编 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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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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