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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监督求新解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2年09月17日 09:36

2012531,贵州省威宁特殊教育学校,聋哑学生在听老师用手语讲解的课程 图/CFP

这个夏天,52岁的天津盲人法律工作者杨永江过得格外不同。平日里就非常关注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他,更是多了一门“必修课”,那便是通过各种渠道收听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进展情况的消息。

的确,在五六月间,一场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与千万名残疾人、亿万户残疾家庭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由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李建国四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的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对天津、内蒙古、辽宁、山西、浙江、湖南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实地检查时,都要就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劳动就业状况、医疗康复情况、教育情况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细致的检查,以求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两个月之后的八月底,有数字、有事实、有建议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与此同时,目前我国残疾人工作尚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委员们认为,残疾人仍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差距也不小;许多残疾人合法权益得不到落实;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有差距。

委员们建议,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再开残疾人权益保障新局面。

新的发展阶段

看病有保险、出门坐车能免费、政府部门代缴养老保险费……说起这些年来残疾人生活、工作的新变化,杨永江细致地跟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所在的东丽区大辛庄村按城镇职工的标准给我上养老保险,每年为我交24000元,每个月还给我200元的生活补助。”杨永江说,如今,社会保障体系也越来越完善,给残疾人的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正如杨永江所言,这些年来,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业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数字显示,到2011年年底,全国已有1232.5万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60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99.3万城镇残疾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1474.3万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433.1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同时,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事业均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这些年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还是很快的。以前特殊教育学校我也去过一些,一般就是聋哑学校,而且学校也不多。现在这些地方每一个县都有特殊教育学校,而且在读的学生不只是聋哑儿童,还有像智力残疾、脑瘫、唐氏综合症、自闭症等很难照顾、很难教育、很难治疗、很难恢复的孩子。”前不久曾赴安徽、浙江、福建考察特殊教育学校的李重庵委员深有体会地说,这些学校办得非常好,特别是从校长到教师的敬业精神非常让人感动。

究其原因,在委员们及列席会议的代表们看来,这与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密切相关。“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1990年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扩大残疾人权益保障范围,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强化残疾人保障法律责任,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再一次将残疾人保障法摆在了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核心位置,使残疾人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的放矢。”列席此次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孙淑君依然十分清楚地记得当时会议的情景。她动情地说,随着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和全面落实,尊老爱幼、助残三位一体的弱势群体的扶助体系在我国已基本完善,以尊老爱幼、助残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必将深入人心,关爱残疾人、扶助残疾人、容纳残疾人的社会共识也会蔚然成风。

无法回避的难题

从事特教18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席蔚菁是安徽省芜湖市盲人学校的校长。对于这位全国唯一的民办盲人学校的校长而言,紧张的办学经费始终是她无法回避的困难。尽管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尽管有地方教育部门的资金投入,尽管想尽办法自筹资金,但不小的经费压力着实让她感到吃不消。

“我们是民办特教学校,跟其他的民办学校不一样,不可以用收费来维持运转,因为盲人都非常贫困,我们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费,中职阶段每年收300元,但是教学成本很高,盲校的师生比例是14,人力成本很高,场地要求还要大,而且都是小班上课,每个班的学生不超过15个人,还有很多专业的教学、训练康复设备,有些设备国内都没有,还需要进口,所以这些都要花很多钱。”列席此次会议的席代表感慨地对本刊记者说,由于经费问题,学校就必须一直在求生存、求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克服很多困难。

芜湖盲校所处的困境,也正是中国特教的一面镜子。执法检查组指出,许多地方对特殊教育支持力度不够,特殊教育学校及师资配置不足;一些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有的地方特教津贴落实不好,教师积极性受到影响。

201259,陈至立副委员长(左一)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进行执法检查。图为为残疾儿童赠送学习用品 摄影/沈泉

由此导致的结果便是残疾人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为71.4%,远低于全国义务教育入学率99%以上的水平,盲、聋、智力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普遍较低,有的省仅有20%左右,多重障碍、自闭症及脑瘫等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还存在很大困难。

同样无法回避的难题还存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等领域。“康复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尤其是早期康复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需要。”陈斯喜委员指出,早期康复对恢复残疾人的一些功能很有效,特别是一些脑瘫引起的肢体功能障碍,及早治疗效果比较明显,但是现在的康复设施严重不足,特别是在西部比较贫困的地区,到了市县一级,基本上没有康复设施,从事康复工作的人才也严重不足。此外,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市场竞争和有关政策调整的影响,各地福利企业数量和就业人数呈不断减少的趋势,法律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营的规定基本没有得到落实。

整合各方面力量

尽管残疾人事业难言一路坦途,但现实中的一个个助残事例提醒着我们整个社会,只要下功夫,办法总比困难多。芜湖盲校便是其中一例。

如今,就读于芜湖盲校的学生们就要搬进条件更为优越、设施更加健全的新校区。“我们马上就要搬进新校区了,现正在添置教学设备。”提到这个新校区,席代表难言兴奋之情。她告诉记者,建设资金绝大部分来自政府部门的投入,土地也是当地政府无偿划拨,其余的资金通过其他渠道筹措。

这表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国家财政的大力投入。“国家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在审议中,这是委员们讨论最多、发言最为集中的焦点。“比如机场如何给残疾人提供方便,火车站、汽车站、商店,有残疾人专门的电梯、厕所以及其他服务设施吗?有些城市基本上没有或很少有这样的设施,这些不是个人可以解决的,需要靠政府的总体规划和投入。”白景富委员指出,在解决残疾人保障问题上政府要带头,要起表率作用。金硕仁委员则认为,国家应采取多种措施倾斜残疾人就业,通过采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试用见习补贴、提供岗位服务、落实税收优惠和适当奖励等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按比例或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各级财政应增加预算建立残疾人创业基金,鼓励和引导残疾人创办小店、小厂等小型门店和微型企业。

同样重要的还有整个社会的参与。“特殊教育利国利民,涉及到8000多万残疾人,2.6亿家庭的幸福,也是一项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关注的事业,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特殊教育对促进人权教育公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作用,增强全社会的认同感。”席蔚菁代表告诉记者,要鼓励残疾孩子的家长及近亲属以社会工作者、以志愿者的形式积极投身到特殊教育中来。(记者 梁国栋)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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