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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教事业呕心沥血

李非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0年12月29日 16:45

  林枫,1906年9月30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望奎县海丰镇郑长江屯,是一位从黑土地走出来的革命家,曾任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调任中央后,他先后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其间,他非常关心和重视新中国文化教育事业,并为文化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呕心沥血。

  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会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林枫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同年冬,林枫从东北地区调任回京,到中央工作,协助中央指导东北地区的工作,协助总理掌管国务院文化、教育、卫生、新闻、广播各部门工作。从此,林枫对文化教育事业的关心和重视,已不单局限于东北地区,而是整个中国。

  肩挑文教工作,林枫深知责任重大。刚到任不久,他为摸清和解决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几个重要方针政策性问题,多次找国家计委文教局及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和一些大专院校的负责人,分头深入了解情况,并结合基层调研材料,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1955年5月19日至6月10日,召开了全国文教工作会议,会议根据林枫的建议提出:在地区上要合理部署和对公私文教事业统筹安排;要求文教事业更有效地为经济建设和提高人民文化生活水平服务。陈毅副总理在会上讲话中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林枫的工作加以赞扬,说他主持工作不久,却很得力,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全国文教卫生事业很有针对性。会后,中央于9月16日批转了林枫的报告,要求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参照执行。

  然而,1958年至1964年,在“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等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起来。当时,许多人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许多事情“一阵风”,大哄大嗡,忽热忽冷,大起大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文化教育领域未能幸免,深受这种风气的影响和波及。其中,对于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教材,采取了不适当的“破字当头”和全盘否定的做法,一度出现了学生无课本、教师无教学参考书的局面。

  据1961年年初统计,在北京的10所高等学校中,50%的学生没有教材,外地情况更为严重。林枫看到这种现象后,颇为着急。在同年2月教育部召开的重点高校会议上,他强调教科书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关系很大,办好一个学校除了物质条件外,就是教科书和教师两个条件。2月中旬,即高校重点会议结束后不久,中央发出专门指示,要求限期解决教材问题,并委托林枫负责筹划落实。根据中央先解决教材有无问题,再逐步提高质量的要求,林枫本着“未立不破”的原则,亲自做了大量的动员、组织工作,积极落实和贯彻中央的专门指示。到8月份,全国高等学校530多个专业中,70%的专业编选出了教材;中等专业学校的340个专业中的90%编选出了统一的教材,基本解决了秋季开学所需的教学用书。

  同时,业余教育也出现了片面追求速度、追求数量的倾向。林枫及时提醒领导干部,应保持冷静头脑,做好引导工作,并多次表示,教育周期长,业余教育也不例外,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安排数量,要有长期打算,绝不可急于求成。

  事实上,1959年4月,林枫已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但他对新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巩固和发展的关心,依旧如故,耗费了大量精力。1961年,林枫和陆定一受中央委托,主持和帮助教育部制定《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中学五十条》)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小学四十条》)。中央十分重视这些条例草案的制定,并分别于1961年和1963年批准下达试行,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巩固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起草《高教六十条》时,对高校领导体制问题,即一长制和党委制的问题,争论非常激烈。为深入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林枫亲自带领调查组到北大、清华等学校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最终形成“学校中党的领导,实行党委会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充分发挥校长、校务委员会和各级行政组织的作用”的规定,写入《高教六十条》。(本文参阅了作家穆欣所著《林枫传略》)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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