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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立法质量继续稳步提升

汪铁民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8月15日 15:29

    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对外公布。计划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圆满完成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立法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共9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14件。从内容上看,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制定国歌法。三是围绕构建发展新体制完善法律制度。在民法总则出台后,加快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强化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等法律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等单行税法;制定电子商务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标准化法等,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四是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法律制度建设。制定社区矫正法、基本医疗卫生法、公共图书馆法,修改红十字会法,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核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测绘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五是做好与改革试点授权决定相关的工作。

    以上这些项目的审议时间可以视情适当调整。同时,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三五”规划等部署需要制定和修改的其他法律,适时安排审议。此外,计划还明确指出,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

    立法工作计划,实质上就是一份立法任务清单。从这份任务清单中,我们不难看出,时间紧、难度大、分量重、关注度高、社会各界的期望值也很高,是2017年立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如果说,过去几年立法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那么,届末之年,如何在如期完成各项立法任务的同时,确保立法质量继续稳步提升,这就对立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多年的实践经验看,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主要应该把握以下几项原则:第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坚持党的领导,对于保证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至关重要。为此,计划提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立法工作目标任务。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需要党中央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法律起草及审议中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问题等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不断完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第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的“无缝衔接”,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通过立法工作使各项改革能够按法律程序进行,确保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第三,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第四,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开门立法、问法于民。加强立法调研,健全立法论证、听证机制,做好立法评估工作,扎实做好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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