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人大:强化法官检察官任后监督
文/谭 芳
近年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创新司法监督体制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将人大监督延伸到任命后履职情况的跟踪监督,推进法官、检察官公正司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专家的肯定,在全市引起积极反响。
加强法官、检察官任后监督
2015年,湖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会议推介了外省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经验。出席会议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时任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的万利深受启发。他们迅速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组织市直公、检、法、司及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学习考察,并很快制订了履职评议方案。
所谓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就是每年选取若干名法官、检察官,分批次对他们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然后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他们进行评议、满意度测评。
2011年以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了120余名法官、检察官。这些法官、检察官任命后,能否正确履职、能否公正办案、能否让人民群众满意?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表示:“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将监督触角从任命前的考察延伸到任命后履职情况的跟踪,弥补了任后监督和管理的空白,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重大突破。”
如何在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接常德“地气”,突出常德特色?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两官”队伍管理归根结底要“两院”自主地、常态性地管起来,人大常委会要主动监督,内管外督相结合,“两官”队伍才能更经得起检验。
于是,由“两院”主导、市人大常委会派驻两个督导组分别进驻“两院”全程督导的工作模式逐渐成型。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丁大勋说:“这样的模式既是对‘两院’的工作监督,也是对‘两官’的个体考核;既发挥了‘两院’工作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又彰显人大监督不缺位、不越位。”
评议坚持问题导向
2015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在“两院”监督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通知》,决定从6月至10月组织并监督“两院”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两官”开展履职评议,明确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步骤等,抽调干部组成督导组,全程观察、督促、指导“两院”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法官、检察官评议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考虑到市管领导干部每年都有组织部门进行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将评议对象重点放在常委会任命的、市管领导干部以外的、从事业务岗位一年以上的“两官”,以实现“两院”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全覆盖。“两院”采取电脑随机抽取、民主推荐方式,确定16名法官、10名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并向社会公示。
整个评议过程中,市人民法院、检察院抓住案件评查这个重点。据统计,一个半月时间内,“两院”评查组共查阅案卷3000余本。督导组还重点抽查被评议“两官”办理的案卷110余本,从程序保障、实体处理、庭审规范、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深度评查,从中发现了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对一些反映强烈的案件予以重点关注。
当年8月,履职评议大会先后在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等120余人到会,听取被评议“两官”的履职情况报告和评查组的评议意见,对其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当场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一位出席履职评议大会的市人大代表感受颇深:“被评议对象报告近三年来的履职情况,我听了也看了他们写的履职情况报告,我对法官、检察官的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他们工作不容易。”
8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题听取“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及督导组的督导意见。随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两院”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在97%以上。
集中评议后,“两院”认真梳理出四大类100个具体问题,逐一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对症下药,制订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履职评议结果就好比体检表,指出存在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实际上是对我们的帮助和爱护。”被评议检察官储扬说。
据悉,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对履职评议中表现突出的“两官”,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立功奖励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市中级法院的16名被评议法官,排名前四的分别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年度优岗”;市检察院的10名被评议检察官,有7人被评为“年度优岗”,有5人被提拔。
开辟司法监督新途径
“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将着眼点放在监督司法人员上,把对案件的监督和对行为的监督、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实现监督权的具体化,实现人大监督与人民期盼的有效对接,开辟了一种崭新的司法监督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说。
“虽然我是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但我对人大监督缺乏‘概念’。参加履职评议后,我才体会到一种权力来源意识,感受到人大监督就在身边。”被评议法官卜玉萍坦言,她在民主测评中排名第一。开展履职评议前,“两官”中持这种认识的不在少数。
市中级法院的一位法官说:“虽然这次我没有被抽到接受评议,但这给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提了个醒,从现在起要更加从严要求,正确履职、依法办案,让自己经手的案件都经得起评议。”
可以看出,履职评议正发挥积极效应。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通过开展履职评议,强化对法官、检察官作风、业务、履职、廉政等方面的监督,增强其权力来源意识和履职意识,推动其经办的每一个司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的工作目标,正一步步实现。
常德市“两院”借开展履职评议的东风,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明显提高,整体形象明显提升。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司法宣传、信息三项工作荣获“全国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全省司法绩效优秀法院;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侦监、反贪、监所、民行等业务部门工作均获省级先进。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在上一年年同比下降47%的基础上,再次下降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