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接再厉 奋发有为 开拓进取
——全国人大代表热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文/ 本刊记者 张宝山 张维炜 王博勋 于 浩 李小健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依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工作。张德江委员长指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各项工作在以往基础上又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张德江委员长也指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关于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张德江委员长指出,2017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张德江委员长从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等方面,阐述了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听取张德江委员长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图/视觉中国
大会期间,代表们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报告。围绕人大各项工作,代表们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审议中,代表们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和作出的决定、决议,一致认为,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对今后一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的部署,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选举、代表、对外交往、新闻舆论、理论研究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中国民法典编纂迈出关键一步。
“它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就像我们写文章,这是这篇文章的第一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表示,民法总则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是在现行民法通则基础上,总结30多年民事立法及其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深入研究民事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过充分论证后起草出来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3次上网征求公众意见,收集到15503人次提出的70227条意见;草案从186条增加到通过的206条……一年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力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凝聚最大共识,确保中国的民法典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体现中华民族的精气神,契合当下中国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其实,民法总则的立法过程是近一年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工作情况的一个缩影。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过7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作出1个法律解释……立法工作继续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中医药法的出台圆了几代中医药人的夙愿,开启了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新征程。”谈到去年通过的中医药法,张伯礼代表仍然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他表示,有了法律的保障,中医药事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修改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吴青代表表示,环境领域立法的加速显示了国家对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和信心。
回望这份亮丽的立法成绩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评价称,立法聚焦中央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改革领域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关切热点难点,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张德江委员长在报告中对2017年的立法工作作出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认真行使国家立法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展望新一年的立法工作,代表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期待。陈凤翔代表说,要注重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程序性。他建议,将修改监督法列入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引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改善法律、政策环境,加强与国外的立法经验交流,做好对外传播工作。
张晓山代表建议,强化人大常委会职能部门建设,拓宽、明确职能部门权能,打造一支担当、高效的人大机关队伍,提高服务保障水平。陈凤翔代表说,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搭建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及其人员交流和协作平台,从整体上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和质量。
“常委会去年完善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体现了立法工作接地气、察民情的特点。”徐长玉代表认为,应借助这一平台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在立法过程中尽可能扩大开放程度,让更多的人参与法案的讨论;法律通过后,要结合典型案例,不断进行宣传,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
大事要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依法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支持和推动国家重大改革,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大特色。
回眸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行动,特别是在大事要事上,体现出的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及的依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令代表们印象深刻。
2016年9月13日,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召开的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法确定辽宁省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通过关于成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坚决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作出的创制性安排,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带头实施违法必究原则,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持。”张毅代表说。朝克代表认为,辽宁拉票贿选案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将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为坚决反对“港独”行径,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政治和行动自觉,表明了全国人民反对‘港独’的坚定立场。”梁铁城代表说。王玉虎代表表示,人大释法,一锤定音,有力维护了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有力维护了香港的法治和社会政治稳定。
2016年,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深入向前推进。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了试点工作涉及的最主要、最基本的制度。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秦希燕代表指出,这体现了“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原则,为改革试点工作铺就了法治之路,“于法有据”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对于深入持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张毅代表说。
“我注意到,依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内容也是在历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没有的。”康永恒代表说,“这些决定不但分量重,而且意义非常重大、影响也非常深远,有力地推动了这些重大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敢于尽职、勇于担当的精神。”
齐振伟代表也深有感触,“这些决定,数量之多、范围之广、意义之大都是近年来少有的,这确保了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充分发挥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维护国家大局方面的重大作用。”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和宪法、法律的实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过去的一年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让我们印象深刻。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其间,共检查6部法律(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水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个工作报告,通过2个决议,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5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对执法检查工作规律的认识,探索形成了包括6个环节的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形成对法律实施情况的“全链条”监督工作流程,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还依法组织6次宪法宣誓仪式,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张德江委员长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把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定位和规律的认识。新的一年,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们对监督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常委会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精准发力,富有成效,很好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出勇于作为的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与“一府两院”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骆惠宁代表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尤其在完善专题询问、实施“全链条”监督、扩大代表参与渠道等方面,形成不少创新性的做法,为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示范,带动了地方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
在此基础上,代表们还就进一步推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如何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加大人大监督力度是很多代表所关心的问题。有代表建议,可以通过有效运用新媒体、网络监管系统等监督手段,采取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积极发挥各级代表作用,加大人大监督力度。韩进代表认为,人大监督工作要有配套罚则,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处罚,增强监督威慑力。他同时建议,创新人大监督机制,吸收专业人员参与,或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升监督实效。
代表们还就完善监督工作的具体环节积极建言献策,从预决算监督位置前移、加强跟踪问效等方面提出建议。对于张德江委员长在报告中指出的,将在新的一年加大对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研究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等,代表们表示赞同。
向晓梅代表建议,进一步运用“互联网+”实现对预算的全过程、动态联网监督,发挥代表在预算监督中的作用。王霞代表提出,人大开展预算监督,不能仅仅关注当前任务,还要思考关注重大的、长期的发展任务,如长江生态保护等。为此,她建议在环境保护预算科目中增加生态补偿科目。
虞国庆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运行机制,加强与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衔接,为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保障。审议过程中,有代表呼吁修订监督法,将中央要求、实践中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法律,使人大监督更系统、更有针对性和更加有效。如张百如代表建议,尽快启动监督法的修改工作,把党中央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系统总结近年来人大工作的新实践、新探索,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基本要求落到实处。
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2016年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邀请代表1700余人次参加调研、座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600多名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出台《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张德江委员长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62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完成审议工作。其中,32件议案涉及的10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通过;26件议案涉及的7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常委会审议;123件议案涉及的42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计划或立法规划。代表提出的860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80.6%。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举办
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3期、专题研讨班1期,1000余名代表参加学习。“近年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不断发展,工作日益规范。但从建议、批评和意见本身来说,办理单位出现不积极与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不高、数量太多有重要关系。”魏旋君代表说,对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进行改革和完善,对建议、批评和意见分门别类进行处理,解决处理工作中“眉毛胡子一把抓”的问题,有利于把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提上去、数量降下来,提高办理效率。
魏旋君建议,代表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时,即在“建议”、“批评”和“意见”栏内进行相应选择。在人代会期间,由大会议案组对代表提出的事项按“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分类;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进行分类。代表所提事项,如为“建议”,按现有模式处理,主要考核承办单位是否与代表进行沟通联系,是否采纳代表所提建议;代表所提事项如为“批评”,主要考核相关机关和组织是否存在“批评”提出的问题,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方式处理并反馈代表;代表所提事项如为“意见”,则交办理单位参阅,不需要答复代表,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对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全国人大应该有一个制度安排,即代表提出建议时,由代表所在地政府牵头帮助提供素材、论证可行性,以提高建议质量。建议受理后,由人大机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建议交办后,对各承办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提高办理质量。最后,有一个考核、通报和报告制度。”周强代表建议。
罗笑虎代表也认为,可以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价机制,每年随机抽取2%—3%的重点建议进行督查回访和评估,了解掌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以此提高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的重视程度。
此外,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得到了代表们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他们一致认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大事。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正确方向、风清弊绝。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遵循宪法精神,体现了“基本不变、适当完善”的原则,既保持了选举办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根据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和实际需要作出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性的规定,有利于保证我国政治安全,保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保证当选代表的质量。
3月9日,贵州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图为袁本朴代表(左一)在会上发言。图/视觉中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在记者会上回答有关港澳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提问时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拥护宪法、效忠国家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自身建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的有力保障。代表们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纷纷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新的历史时期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社会各界对人大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因此要高度重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人大工作政治性强,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审议中,代表们普遍认为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武装,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贯彻落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改进作风;要用好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
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努力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鹿心社代表建议:一是适时对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对监督法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适时修订。李小敏代表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建议进一步推动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他说,目前基层人大的组织建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基层人大组织尤其是乡镇人大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还比较薄弱。就此,他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细化出台推动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性意见,促进基层人大更加有章可循、遵章行权,更好发挥职能优势,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做好人大工作,离不开人才和智力的支持。白志健代表建议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配置工作,“要借鉴前些年做法,着眼明年换届,抓紧从人大机关和其他部门选拔一批年轻化、专业化人才进入全国人大任专职委员,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保证工作延续性。”卫留成代表表示,目前人大立法工作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时间紧、人数少的特点,建议适当增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和专委会工作人员编制。靳保芳代表认为,要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按要求设立机构,足额配备工作人员,提高基层人大干部素质。袁桂彬代表说,随着地方立法权的下放,地方立法专业人才严重短缺,要尽快解决新获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立法专业人才缺乏、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马瑞文代表认为,从中央到地方,都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机构建设,加强人大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委员会设置,从编制到专门人才方面给予保障,使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使市级立法权得到落实。
此外,代表们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示范带动作用,有计划地召开座谈会、培训会,推动人大工作联系和交流,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