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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水平职业教育发展的几点思考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5月04日 10:25

吴晓蓓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理工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当前,无论是教育界、管理层,还是企业界都已经形成了高度共识:要大力推进我国职业教育,以获得更高质量的创新创业人才。而在实际中,职业教育虽然涌现出不少成绩和亮点,但仍是教育领域的一块“短板”,表现在入口生源不理想、出口就业不充分、与社会需求脱节上。上述问题的内在原因主要是存在定位模糊不清、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办学资源不足、体制机制不畅等。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指出,在2020 年我国要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理解完成规划的根本在两个方面,一是培养适应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各类职业人才,二是满足劳动者职业生涯需求的基本技能和能力。下面结合自己的思考谈几个观点。

职业教育是培养职业能力的教育

职业教育不是简单的学历教育。目前存在的认识局限在于,人们普遍把学历教育置于职业教育之上。比如,很多高校的教师职位一味地重视所毕业的学校和获得的学位,而对于是否具备教师职业的基本能力和从事教职的素质没有要求。难道有了博士学位就一定具有教师这个职业的能力吗?显然不成立。职业教育应该以重点教授某一职业应该具备的能力或技能为主,任何一个职业都应该设置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也不是单纯的就业教育。任何职业对职业能力的要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随着科技的发展而更新;同一个职业也会因为地区不同而要求不同。这就要求职业教育要有针对性,针对不同时代、不同对象、不同环境设置教育教学的内容。我们要从谋划劳动者职业生涯的角度,将职业教育贯穿劳动者个人的一生,职业教育应该成为劳动者终身学习的平台。

职业教育体制机制需要重构

目前,我国在高考时划了很多分数线,人为造成职业教育虽然与学历教育在一条教育链上,但是比学历教育要低一等的教育。目前有一些声音认为,要打通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工程硕士的上升通道,或倡导建立具有各级学历的职业教育体系,我认为,应该建立一套完全围绕职业能力培养的职业教育体系,这套体系与现行的学历教育完全分开,取得某一学位并不代表具备某一职业的能力,以引导社会在用人标准方面更加重视其职业技能。在实际操作中,各行各业、同一行业不同级别的职业能力需要细化,要制定职业能力标准体系,组建职业能力认定协会,任何职业的劳动者都要通过一定的认定,才能获得该职业的就业资格。要逐步打破规定的学制和年限,建立终身的职业教育体系,劳动者可以边学边用,边做边学,不惟学历,只认致用。

职业教育应集聚全社会的办学资源

社会各个行业的企业、公司、单位等,凡是有条件的都应该作为职业教育的场地。我们需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社会平台,职业教育的资源必须接地气和多元。已经试行的职业教育集团、学分银行等方式为职业教育的资源集聚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不要束之高阁,应该继续补充和完善。职业教育法已颁布21 年,其内容与现行实际差距很大,存在很多法律盲区,一些经验和做法也亟待通过法律固化下来。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了检查,为该法的修改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建议加快修改进度和实施步骤。由于职业教育具有多主体的特点,在修改中要避免单纯从教育的角度规范和制定相关条款。既要发挥政府、行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推进“教产结合”“校企合作”“行业介入”的实质性开展,也要规范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统筹制定协调机制和利益制衡机制等。

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最终体现为“双高”:一是社会需求与劳动者能力的契合度高,二是每一位劳动者驾驭职业的水平高。办好职业教育是强国强教、利国利民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的指示,紧紧围绕国家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着眼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主动作为,推动职业教育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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