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敬华:不忘初心,逐梦前行
文/张贞旺
袁敬华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夏津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从2003 年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至今,袁敬华已经在代表履职路上走了十四年。作为一名来自特殊教育战线上的人大代表,山东省夏津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袁敬华,通过多年的履职实践深深体会到:用爱去关注社会,社会便会充满爱;用爱心走过的路,一路上都会充满着爱。
袁敬华关注民生,关注社会重大问题,她关注最多的是残疾人就学、就业及权益保障等问题。资料显示,我国约有8500 万残疾人。在残疾人教育方面,发展适合于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应该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6 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出包括残疾儿童少年在内的学龄人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994 年8 月颁布实施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一法一条例”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进一步保障了我国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了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但蓬勃发展的同时,与健全人相比,残疾人受教育的机会还是少。经过反复调研论证,2015 年全国人代会期间,袁敬华领衔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教育法的议案”。
不仅在教育问题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还是比较缓慢的。袁敬华认为,除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以外,没有制定出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也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现行的残疾人保障法缺乏强制执行的效力。在2014 年全国人代会期间,袁敬华参与提出了“关于修改残疾人保障法的议案”,建议将部分“应当”“可以”等带有原则性的表述,改为带有强制性、由不得行为人自由裁量或主观选择、不得有任何托辞或借口、不得不依照规范要求去实行的规范和义务性的表述,如“必须”“禁止”“严禁”“确保”等刚性文字和条款,以增强残疾人保障法的权威性、可执行性和持久性,更好地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更好地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2016 年全国人代会上,袁敬华针对国内“罕见病”诊疗、用药、医保等问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罕见病管理、促进罕见病规范化诊疗、尽快推动立法保护罕见病患者的建议”。
十多年人大代表的实践经历,使袁敬华深深体会到,要想当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必须做到“ 五有”:有热情、有勇气、有执着精神、有理性思维、有政策理论水平。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十四年间,她共参与和单独提出议案154 件、建议209 件,其中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51 件。在闭会期间,袁敬华根据自身的实际,参加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立法调研12 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9 次。
在袁敬华提出的“关于保障残疾人康复救治的建议”中,建议政府建立六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长效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免费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并且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名额,切实保障所有残疾孩子都能够得到有效的康复。该建议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11 年,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从2011 年至2015 年通过实施“七彩梦行动计划”和“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使全国20 多万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六岁以下残疾儿童得到了免费康复治疗服务。
作为一名特殊教育工作者,袁敬华的一生注定和残疾孩子、残疾人事业捆绑在一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她所创办的学校已发展成为招收聋哑、智障、脑瘫、自闭症及多类残疾学生的一所综合性特教学校。是国家级人工耳蜗和省级孤独症、听力语言、智障、脑瘫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省康教结合实验学校,省残疾人乒乓球训练基地、德州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办学二十多年来,学校已送出学生650 多人,使他们实现了回归主流社会的梦想。学校“医教结合、综合康复”的模式得到了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得到了有关专家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更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关注和赞誉。2015 年全国人代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参加山东代表团讨论,袁敬华汇报了办学情况,李总理听后高兴地说:“你们的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老师们辛苦了……你们功德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