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四个意识” 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
文/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景田
2015 年9 月,李景田主任委员在吉林省进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摄影/ 王玉洁
2016 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工作,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努力。
回顾和总结2016 年的工作,我们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以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成立为契机,民族委员会召开三次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中的重要作用。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党中央和常委会党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改进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回顾和总结2016 年的工作,我们努力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法律保障。搞好配套法规建设,把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定细化、具体化,是贯彻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键。我们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组织实施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专题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对这次专题调研十分重视,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审定了调研方案,向巴平措副委员会长任专题调研组组长。4 月29 日,我们召开专题调研组全体会议,向巴平措副委员长对调研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听取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7 个部门关于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的汇报,国家民委等19 个部门参加会议并提供书面材料。5 月10 日,又召开国务院14个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座谈会,进一步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我们组成6 个调研小组,分赴内蒙古、云南、四川等12 省区,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形成6 份调研分报告和1 份总报告,全面反映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提出配套法规建设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还存在内容不完善、层级不高、时效性不够、监督检查不及时、落实不完全到位等问题。民族地区长期反映的亟待通过制定完善配套法规加以解决的问题,如配套资金减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补偿、脱贫攻坚等,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措施办法、依法履行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这次专题调研,对于推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上级国家机关法定职责,促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5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研究处理。2016 年6月,我们对国家民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加强与国家民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充分交换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落实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大力支持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回顾和总结2016 年的工作,我们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向巴平措副委员长和委员会领导分别带队赴12 个省区,就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民族工作法规建设等问题深入了解情况。通过调研,我们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对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城市民族工作法规不健全、少数民族融入城市面临挑战、维护安定团结任务仍然繁重等困难和问题。各地方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城市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努力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回顾和总结2016 年的工作,我们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2016 年9 月下旬,我们在江苏省昆山市举办了第二期少数民族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18 位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来自24 个省(区、市)的65 位少数民族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向巴平措副委员长在开幕式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学习班紧紧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请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领导同志和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作专题讲座。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2016 年11 月上旬,我们在武汉市举办第二十期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各省(区、市)和5 个计划单列市人大民族工作部门及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共100 余人参加学习。委员会领导同志、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家民委领导同志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作了专题讲座。学员们普遍反映,学习班举办及时、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对于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不忘初心,继续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回顾和总结2016 年的工作,我们认真办理议案督办建议。2016 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民族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共1 件,即宁夏代表团提交的“关于出台清真食品管理法”的议案。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指示精神,加强与中央统战部、办公厅联络局联系沟通,并赴宁夏回族自治区,与自治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就议案办理工作沟通情况、交流意见。根据中央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指示精神,结合调研了解的情况,提出审议意见。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民族委员会督办的重点处理建议有4 类(共60 件,涉及24 个省区),即“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实施精准扶贫脱贫的建议”“关于支持西部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关于支持中西部交通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加快特高压输电和智能电网建设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求,认真制订督办工作方案,加强与承办单位、建议涉及地方和办公厅联络局的联系沟通,积极参加相关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承办单位都研究制定了办理意见,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回顾和总结2016 年的工作,我们全面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要求,我们全面加强办事机构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强化集体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举措,使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实施办法,经费管理等十几项制度规范,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机关党组和人事局协调配合,调整配齐领导班子,充实室处工作人员,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经过一年多努力,办事机构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2017 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中心任务和民族委员会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相关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认真做好本届工作总结,继续办好少数民族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和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学习交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委员会和办事机构自身建设。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