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 奋发有为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2016 年工作回眸
文/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马 馼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
2016 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遵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 年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内务司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立法工作
(一)扎实推进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工作。根据常委会立法规划,由我委牵头起草“两院”组织法(修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2016 年主要工作:一是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修改的基本思路。在2015 年对“两院”组织法修改进行了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16 年年初,我委专门召开会议,参加调研的组成人员深入交流调研情况,讨论修改“两院”组织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确定法律修改框架和主要内容。多次召开会议,确定对调整范围、机构设置和职权配备、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行使职权保障、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六个专题开展专题研究,并委托吉林、上海、广东、江苏、湖北、河北等六个省(市)人大内司委同时进行研究。三是加强沟通听取意见。根据修改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和工作机构修改“两院”组织法的意见和建议。2016 年10 月在广州召开座谈会,听取受委托开展专题研究的六个省(市)人大内司委以及部分地方法院、检察院对修改“两院”组织法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形成阶段性成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分别提交“两院”组织法修改建议稿,六个专题小组和受委托省份分别形成专题研究报告。目前,我委正在抓紧进行汇总研究。
(二)认真审议“七五”普法决议和国家情报法草案,积极配合做好慈善法修改、审议工作。2016 年4 月,国务院向常委会提请审议《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我委积极开展相关调研,两次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草案,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的名称、“七五”普法的目标、重点、方式等提出修改意见。我委提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建议表决稿)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高票通过。2016 年12月,国务院提请常委会审议国家情报法草案。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维护国家安全、进一步完善国家情报工作法律制度的决策部署,抓紧工作,及时提出审议意见,圆满完成常委会交给的任务。2015 年10 月,慈善法草案由我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会后,我委与法律委、法工委保持密切合作,多次参加会议,积极提出意见。2016年3 月,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顺利通过慈善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与好评。
二、监督工作
(一)精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王胜俊、吉炳轩、向巴平措、万鄂湘、张宝文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进行检查。我委努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一是确定检查重点。我委先后赴海南、广东、江苏等地前期调研,在山东、河北等地摸底暗访,根据调研情况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二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除中国人大网外,还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网、新浪网、公安部交管局和各省公安交管网站以及部分省级人大网站开展历时两个月问卷调查,共有335747 人参与答题,收到近万条意见和建议。三是摸清真实情况。执法检查组不预先安排日程,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安排人员乘坐出租车、自驾车或者徒步暗访拥堵路段、货车改装门店、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销售点,实地查看交警辅警执法情况,当面听取出租车司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推动边查边改。我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反馈协商,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安部专门召开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并向各地公安机关多次部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创新报告形式。为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直观、形象地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配合执法检查报告,制作专题宣传短片,并将执法检查中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问卷调查情况作为执法检查报告附件。2016 年12 月,王胜俊副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作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同时播放宣传短片。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充分肯定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二)努力创新跟踪监督工作方式方法。2015 年12 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一般做法是,国务院应当在6 个月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反馈报告。我委认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建议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继续推动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工作。为配合常委会审议好国务院的反馈报告,我委在调研报告上狠下功夫,采取“一带五”的报告形式,1 份总报告概括论述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特点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基本情况,5 个分报告围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五个专题,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我委提交的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后,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好评。我委还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国务院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了跟踪监督。
此外,我委还就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已经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三、积极参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2016 年是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大举措的关键之年,我委切实履行中央确定的职责,积极参与相关改革工作,共对27 件有关部门提出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文件提出研究意见。作为共同牵头单位,我委一是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保持沟通,并对山东、广西、重庆等地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情况进行调研,认真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中期报告。该中期报告已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认真做好建立和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积极与司法部等单位研究实施方案,落实部门分工,制定配套措施。目前,我委正在与相关单位研究改革涉及的需要修改法律的问题,为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委召开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专项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对“两高”的报告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我委组织调研组分赴四川、湖南、广西、陕西、山东等地开展调研,向常委会提交相应报告,充分反映“两院”在深化司法公开和加强侦查监督方面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获得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赞同。
四、其他工作
(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71件)、意见和建议(22 件),以及政协委员提案(6 件)。我委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高票通过。
(二)做好出访和外事接待工作。一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团代表全国人大出席“宗教反对恐怖主义”大会并访问哈萨克斯坦;二是访问瑞士、新加坡,考察基层社区治理有关情况;三是访问俄罗斯,加强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宪法立法与国家建设委员会的交流和联系,考察俄罗斯司法改革情况;四是接待柬埔寨国会监察和反贪委员会,意大利众议院社会事务和卫生委员会,泰国立法议会法律、司法程序和警察事务委员会3 个代表团,分别就反腐败合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司法程序、加强人权保障等进行交流。
(三)密切与地方人大内司委的工作联系。2016 年7 月和12 月,分别在哈尔滨市和贵阳市举办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和座谈会,邀请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5 个副省级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同志参加。
2016 年各项任务能较好完成,我们感到,加强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建设是关键。一是按照常委会党组要求,10 月17 日成立内司委分党组,并按照分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有关文件,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党支部围绕三个专题,先后进行十余次学习讨论,夯实思想基础,认真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三是认真进行巡视整改。按照机关党组关于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机关党支部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共查找4 个方面21 个问题,采取41 项措施进行整改。通过上述努力,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全体党员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做合格党员的实际行动保证内务司法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