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卫委:文化领域立法取得重大进展
文/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柳斌杰
2016 年10 月,柳斌杰主任委员一行在江西进行文化调研。
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真贯彻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根据调整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及201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加快推进教科文卫领域重点项目立法;以创新执法检查工作为重点,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深化监督工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专题调研工作;以讲好中国人大故事为主题,开展对外交流;圆满完成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落实中央决定、加快文化立法、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等重点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2016 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的三部法律草案取得重要进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获得通过;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基本医疗卫生法已形成初步草案,正在修改完善。
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改革人大立法体系的一个重要试点,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2016 年4 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这部法律草案,委员们对草案给予了高度评价。此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从业人员的意见,对草案作出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16 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再次对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教科文卫委与有关立法部门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了委员们提出的审议意见。2016 年12 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从人大立法的角度来看, 这部法律的制定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 人大主导立法的新特点, 即综合性、全局性、跨部门的法律要由人大, 包括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来主导和负责起草。这种立法模式超越了部门局限, 解决了部门之间协调的困难, 避免部门利益的扯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立法过程中,由教科文卫委负责沟通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财政、税收、发改委等涉及公共文化政策的部门, 保证了立法质量, 提高了法律的站位,是比较成功的一次立法实践。
201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和中医药法草案。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工作,教科文卫委赴广东等民办教育发达的地区进行立法调研,听取政府汇报,与省人大、政府相关部门、民办教育举办者和办学者、专家学者进行座谈,重点征求对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的意见和建议;召开部分委员座谈会,就《教育部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二审稿)〉修改意见的函》讨论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问题。2016 年10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三审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
2015 年10 月和1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和中医药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16 年,教科文卫委围绕上述两部法律草案中的一些重点问题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等,主动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对法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2016 年10 月和12 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三审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和中医药法,补上了两个重点领域的法律短板。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文化产业立法领域的一次突破,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座里程碑,对于促进电影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中医药法的制定,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使中华民族的发现和创造依法传承、永续发展。
二、认真开展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2016 年是教科文卫委成立30 多年来,在监督工作方面投入力量较多、工作力度较大、取得成效较好的一年。教科文卫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食品安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等事关重大民生福祉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教科文卫领域突出问题为工作着力点,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方式作出了新贡献。
2016 年4 月至5 月间,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仅半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由教科文卫委组织实施,是继2015 年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后,再次由张德江委员长亲任检查组组长,实现了31 个省(区、市)全覆盖。为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教科文卫委认真做好前期准备,编印了参阅资料,并邀请两位专家为检查组成员作食品标准和食品安全的专题讲座。此外,收集汇总了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领域的16 个重点热点问题,为开展好专题询问奠定了良好基础。
检查期间,各检查组共深入到20 个地市、21 个区县的乡镇食品监管机构以及最基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明察暗访,还采取了不打招呼随机检查、随机抽样送检等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了食品安全领域最突出的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食品安全问题。除听取政
府的工作汇报外,各检查组共召开35 次有基层监管人员、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在汇总、梳理10 个省(区、市)分报告和21 个省(区、市)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教科文卫委起草了此次检查报告。报告在充分肯定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成绩,对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总体情况作出客观评价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法律实施中的九个方面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对国务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十一项建议。报告获得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执法检查组成员的高度评价。
为落实创新发展理念,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法律规定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于7 月至8 月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为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教科文卫委结合修改法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问题,特别是法律修订颁布后,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实施法律出台的政策文件的精神,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检查期间,共实地考察53 家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座谈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科技工作者的意见,深入地了解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关部门为解决问题所采取积极举措,以及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实施法律的基本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遵照常委会领导同志指示,教科文卫委工作机构又对委员们审议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深入研究,并拟订了进一步的调研计划。
此外,教科文卫委还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报告,在召开26 次座谈会、实地考察24 所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的基础上起草相关调研报告,作为参阅资料提供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为做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的跟踪监督工作,教科文卫委预先听取国务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初步汇报,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和常委会审议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68 件,其中立法方面的议案59 件,涉及38 个立法项目;监督方面的议案6 件,涉及3 个执法检查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付承办的重点督办建议2 项共39 件。这些议案和建议涉及范围广,需要多部门合作办理。
教科文卫委认真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部署,以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和实效为宗旨,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例如,主动加强同议案领衔代表的联系,以邀请代表一同参加调研或召开领衔代表与国务院相关部委同志一并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共商议案办理事宜;把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同推动教科文卫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教科文卫委承担的立法和监督等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代表的意见,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相关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工作,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就部分议案深入河南、黑龙江等地开展专题调研,组织相关代表了解实情,掌握情况,参与办理;对有关复杂问题认真进行研究论证,实事求是地提出审议意见。
教科文卫委通过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努力让代表参与到议案办理的进程之中,使审议办理过程成为密切联系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基层呼声、彰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