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让法律真正落地生根
文/本刊记者 张维炜
2016 年4 月17 日至2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湖北省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这是4 月17 日,张德江来到襄阳檀溪湖农贸市场,了解终端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监督情况。摄影/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201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六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紧扣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频频出手,亮点纷呈。
从张德江委员长率队组成高规格检查阵容,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流程监督,到未雨绸缪及时启动水法执法检查,为抗洪救灾提供有力支持;从创新监督形式,坚持边查边改边行,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开展执法检查,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实施“问诊把脉”;从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开展道交法执法检查,到坚守生命红线,首次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启动执法检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执法检查的刚性监督彰显出亲民本色,同时不断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历来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一项重大民生工作,也是人大监督的一个着力点。
面对严峻考验,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2015 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2016 年又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启动了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了高规格的执法检查阵容,由张德江委员长担任组长,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沈跃跃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陈竺副委员长以及教科文卫委柳斌杰主任委员任副组长。
张德江委员长亲自主持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6 年4 月中旬和5 月上旬,张德江委员长率领执法检查组赴湖北、内蒙古等地检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在执法检查期间,他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企业车间、饭店后厨,详细了解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主持召开座谈会,与政府负责人、企业代表、种养殖大户、餐饮从业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深入交流,听取他们关于推动法律贯彻落实、促进法律制度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执法检查共实地检查了10 个省区市,同时还委托21 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检查范围基本涵盖了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领域以及近年来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食品领域。
更让外界关注的是,在2016 年6 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作了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主持联组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问题抓得准,建议提得实,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大亮点。围绕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法律宣传贯彻实施还不到位和不深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体制机制还需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依然薄弱、食品安全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不足、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和现有资源利用不充分、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以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配套立法等方面的问题,执法检查组一一对症下药,提出了针对性和可行性很强的建议。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希望通过全流程监督,让新食品安全法的“严招”能一一落地,从而用最严格的法律为民众营造最安全的食品环境,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基准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水法执法检查:为抗击灾害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
201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水法执法检查。按照张德江委员长的批示精神,这次检查重点对农田水利建设和投入、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农业灌溉水源和工程设施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进行深入检查。
5 月4 日,检查组听取了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4 个部门的汇报。会后由李建国、吉炳轩、张宝文副委员长分别带队,对广东、云南、安徽、内蒙古、江苏、吉林、广西、湖南等省(区)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山西等8 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水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水法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不断加大对水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水法在贯彻实施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检查组提出,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意识亟须进一步增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亟须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亟须尽快破题,水资源水生态保护的力度亟须进一步加大等。
“此番对水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际上也是在法律的视角下,对人水关系所进行的一次重新审视。”外界评价称,认真贯彻水法,把水利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多年来的治水实践给我们提供的一条重要启示。洪水肆虐,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水法贯彻实施情况所作的一次“突检”,它让我们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更重要的是,洪水灾害再一次提醒我们:法律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灾害,但它至少可以为我们抗击灾害提供最强有力的支持。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一次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新探索
2016 年11 月初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所作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报告, 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人们对此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及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执法检查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
有媒体称:此次执法检查不仅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进一步丰富人大监督形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
根据张德江委员长的指示精神,此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直面问题、对症“下药”、精准发力、边查边改边行,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大亮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针对法律实施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回应,加快出台了一系列新的配套政策文件。如教育部、科技部联合颁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科学院、科技部发布《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等。从执法检查组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回应、积极采取改进措施,这就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而正是这种良性互动,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真正一一“落地”。
把执法检查同调研结合起来,是此次执法检查的又一大亮点。例如,针对执法检查中反映的问题,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专程来到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研究院及量子工程卓越中心实验室等单位,实地了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并重点听取了上述单位领导同志、科技人员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的意见和有关工作建议。
可以说,此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把解决问题纳入到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边行,从而实现了人大监督效应的最大化,也为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做出了新的探索。
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让环保法“钢牙”更锋利
有“史上最严”之称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 年1 月1 日起实施一年多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面对举国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中发力,于2016 年6 月至7 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并于11月初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为中国环境保护“问诊把脉”,为环境质量改善监督助力。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情况以及环保监察执法情况等。
执法检查由陈昌智、沈跃跃和张平副委员长带队,对河北、山西、黑龙江、河南、广西、贵州、云南、宁夏等8 省(区)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其他23 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是推动法律贯彻实施、助力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举措。此次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给社会传递了几个强烈信号:“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一定要坚持认真贯彻,落到实处。执法检查首先强化宣传了法律,推动了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其次,执法检查还宣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最后,保护环境要靠法治力量。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同时,要把法律变成自觉行动,企业要坚决守法,政府要坚决履行环保责任,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公众要自觉保护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呵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这次执法检查安排王胜俊、吉炳轩、向巴平措、万鄂湘、张宝文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分赴各地进行检查,确保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取得实效。
赴地方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在五位副委员长的带领下,努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检查组除了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外,还尝试了随时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实地了解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情况、车辆管理和道路通行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并与媒体记者、一线道路交通执法人员、职业驾驶人代表和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对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
值得关注的是,委托网站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是此次执法检查创新监督形式的一项重要内容。执法检查组为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网、新浪网、公安部交管局和各省公安交管网站以及部分省级人大网站开展历时两个月的问卷调查,共有335747 人参与问卷答题,收到近万条意见和建议。网络已成为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阵地。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积极推动边查边改。检查组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安部专门召开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并向各地公安机关多次部署,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随时整改。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监总局等部门多次向执法检查组汇报情况,提出将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更加有效的实施,推动全社会广泛关注,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坚守生命红线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声誉,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张德江委员长非常重视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这次执法检查,他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责任重于泰山。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督促法律各项规定全面有效落实,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做到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2015 年全国发生了38 起重特大事故,平均不到10 天就有一起重特大事故发生”,张平副委员长在作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局面虽然总体稳定向好,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6 年9 月以来,先后发生了宁夏石嘴山林利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0人;重庆永川金山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3 人。11 月24 日,江西宜春市丰城电厂三期在建工程施工平台发生坍塌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74 人死亡。
面对这些血淋淋的事实,在对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包括树立更加积极的安全生产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制定修订配套法规和标准等等,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从而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