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人大杂志 > 中国人大杂志

民法总则:百姓的权利宝典

文/ 本刊记者 张维炜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5月04日 09:34

2016 年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无疑是中国立法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在庞大纷繁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民众的联系最为密切,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每个角落,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等, 无不受到民法调整,堪称是百姓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在一国的法治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陆法系国家都以能不能制定一部民法典来衡量国家法治的成熟程度。可以说,民法典是法治现代化水平的标志。编纂民法典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还是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

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统率性、纲领性作用。201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 意味着1986 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即将成为历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编纂民法典工作, 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制定民法典,是几代法律人的期盼。从新中国成立之初酝酿起草民法典,到后来的几经反复,再到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全面启动,我们可以看出,民法典的制定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国公民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成长的过程,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从逐步形成到不断完善的过程。

市井百姓的生活,每一件都兹事体大。民法典既然产生于中国的土壤之中,就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解决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必须将对权利、对个人的推崇与保障,贯穿整个法典始终。

从民法总则草案的三次审议看,民法通则向民法总则的演进不仅仅是简单的一字之差,许多新规范的引入和不断完善彰显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回应了社会需求,传递出浓厚的人文关怀气息。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不断被曝光,草案作出积极回应,确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这对于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使公民免受非法侵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目前正值社会大转型时期,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社会之痛。针对这些现实情况,民法总则草案完善了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重申家庭责任,弘扬中国的传统美德。

司法实践中,继承案件中“遗腹子”享有何种合法权益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民法总则草案对胎儿权利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对人全面、终极的关怀,也折射出法律文明的进步。

为了重塑社会转型期的诚信秩序,避免见义勇为中好人流血又流泪的尴尬事件持续上演,草案不仅规定了见义勇为者的损失可得到适当补偿,而且引入了“非重大过失不担责”制度,释放出法治善意,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此外,草案还对幼童遭受性侵的诉讼时效规则作出完善,对法人制度进行精心设计,在充分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基层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将法人划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人地位作出了明确规定。

可以说,立法者对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并作出了积极回应。

不仅如此,民法总则草案每次审议都会对外全文公布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掀起了民众参与立法讨论的热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力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凝聚最大共识,确保中国的民法典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体现中华民族的精气神,契合当下中国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2017 3 月,民法总则草案将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进行最终审议。我们期待通过后的民法总则能够弘扬法治精神, 彰显时代担当, 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

2016 12 25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决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摄影/ 李杰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