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人大杂志 > 中国人大杂志

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

文/ 本刊记者 彭东昱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5月04日 09:35

2016 4 28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和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友好交流与合作,推动公益等事业发展,也有利于依法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活动,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境外非政府组织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逐渐进入境内并在颇为广泛的领域内开展活动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近万家。30 多年来,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促进中国和世界的交流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有益贡献。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友好交流合作,中国一直抱着积极、开放和欢迎的态度。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制定,正是为了使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并对其合法权益予以更加充分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律的出台,在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有序开展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对有关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将“国家保障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写入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服务”。法律还要求,登记管理机关要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的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公布业务主管单位的名录,在网站上公布如何申请代表机构以及开展临时活动备案的程序。除此之外,法律还要求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和活动指导,年检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等等,最大限度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提供便利。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