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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严”字当头

文/ 本刊记者 于 浩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5月04日 09:47

2016 12 24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摄影/ 马冬潇

2016 12 23 , 受国务院委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毕井泉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这是时隔180 天之后,食品安全这一备受全国人民瞩目的议题再次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要落实‘四个最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全国人大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为2016 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说。

去年上半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 由张德江委员长担任组长, 王晨、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副委员长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柳斌杰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 对全国10 个省( 区、市) 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其余省( 区、市) 进行了自查。

张德江委员长带队对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进行实地检查,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及专题询问。最终,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一并送国务院处理,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人大的关注,件件有回应

“李克强总理, 张高丽、汪洋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落实, 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毕井泉说,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建议国务院对基层监管体制改革,特别是机构设立情况开展专项

调研并加强指导, 坚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不动摇,抓紧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为落实‘四个最严’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9 个部门组成调研组, 就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构设置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目前,国务院正在审议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组织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共10 208 , 主要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最严格监管, 创新监管方式, 推进社会共治等方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对推进使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年年初将建成“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追溯平台, 并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对接。

卫生计生委已牵头完成近5000 项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 并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等部门发布了926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形成近1100 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涵盖2 万项指标,基本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和主要危害因素。

农业部与卫生计生委组建了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两个标准审评委员会,目前已制定5724 项农兽药残留限量和932 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基本覆盖我国大宗农产品和常规农兽药品种。农业部启动主要农产品标准普及行动, 力争5 年内全国“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基本实现按标生产;围绕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 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三鱼两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等7 个专项治理行动。

去年以来, 全国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47.4 万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34万家次, 查处问题2.1 万余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前三季度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537 万家次, 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43.6 万家次,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0.1 万个, 完成整改生产经营主体51万家次, 查处案件10.6 万件, 货值金额约2.5 亿元, 罚款约9.6 亿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件1303 , 罚没款2639 万元。截至目前,各地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300 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114 , 指挥侦破了吉林“9·22”利用工业明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贵州遵义李伏明等制售假劣食盐系列案等一批大要案。

“对于能够快速研究解决的,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已抓紧采取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对于需要通过制修订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规划来实现的,有关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毕井泉说,下一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结合食品安全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 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

“严”字当头,力度再加码

“这次常委会专门安排听取《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抓监督工作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和务实作风,对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勇于担当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全必要,非常及时。”沈跃跃副委员长在审议时认为,报告紧紧围绕执法检查报告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从12 个方面系统地、全面地介绍了整改落实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整改,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沈跃跃建议,对蔬菜农药残留、水产品抗生素、学校食堂、网络食品安全这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抽查,真正把“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监管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保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企业法人、管理者、职工能够真正落实各自的岗位职责,把责任落实在平时,落实在岗位,落实在食品生产各个环节中。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随着形势发展变化,会不断出现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应充分做好长期应对和统筹发展准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建议,进一步加快推进地方配套法规建设进程。对于地方食品安全法治建设,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等方面,已为地方立法预留空间,且很多现有地方性法规需要进行重新规范修订。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食品安全立法指导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逐步调整完善相关法律有序衔接,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法治保障。

随着消费者消费习惯改变和全球化进程加快,在一个源头出现的食品污染很可能出现大面积的散播,并由此导致巨大的健康损失和经济损失。全国人大代表贾春梅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开、交换和共享,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激励和惩戒措施;积极引导农药、兽药、种子、水产品等行业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利用多种途径对信用优良的企业进行推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同时,强化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建立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通报和组织查处机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与纪检、监察、信访、媒体的联动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对有关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行政违法人员严厉惩处,对在食品安全事件中不作为、滥作为的渎职人员,坚决追究其责任。”

“因为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性,消费者一般只看到食品鲜艳诱人的外表,却看不到它生产时的问题,无法了解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状况。”贾春梅认为,应广泛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营造惩恶扬善、明信知耻的氛围,推动建立让诚信者获益、失信者受惩的长效机制,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敢、不能也不愿生产伪劣食品。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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