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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大之“问”更有力度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办法

文/ 张升忠 周兆岗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5月04日 09:50

近年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选择一些重大问题认真开展专题询问,提高了审议质量,发挥了监督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办法,提升专题询问的规范性、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本着“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借鉴吸收、有所创新、体现特色”的原则,以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在法律的框架内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对2011 年制定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进行了认真修改,是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方式、增强实效的一种重要探索与创新。

议题上突出“常态问”

修改后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以下简称修改后的办法)由原来仅限于年初确定的常委会审议议题和有关报告,扩展为“常委会针对某一特定问题或工作领域相关情况即可进行专题询问”。由原来仅仅限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每年年底前提出专题询问议题,确定后列入工作要点,扩展为:除年初确定的议题外,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年中视察调研时发现新的重要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后,也可以提出临时专题询问建议,进一步调动对某一领域情况熟、有造诣的专家跟踪研究政府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使专题询问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监督方式。

浮山被称为青岛的“城市之肺”,胶州湾被誉为青岛的母亲湾,是青岛乃至山东半岛东部生态安全的基石。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不少制约浮山和胶州湾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不仅对“浮山保护”进行了专题询问,而且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还作出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浮山绿化管理和生态保护的决定》;不仅于2014 年出台了胶州湾保护条例,2016 10 月又在胶州湾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影响胶州湾保护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连续跟踪发力,全力进行保护,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组织上突出“灵活问”

修改后的办法将专题询问的组织由在常委会联组会议上进行,扩展为“一般在常委会联组会议或分组会议上进行,具体方式由主任会议决定”。同时,还由原来只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扩展为“既可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也可由常委会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进行”。大的问题上常委会会议,小的问题由专门委员会组织,能够更加灵活地监督政府,促进工作。在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方面,由原来告知“要求回答的具体问题”,修改为“将有关事项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被询问机关”。这样规定,更便于在具体操作中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通知内容的多与少、粗与细,确保专题询问真问真答、不走过场。

另外,修改后的办法还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就有关事项提出专题询问建议,主席团决定进行专题询问时,其组织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为人代会期间专题询问的组织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对“胶州湾保护”开展专题询问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锡君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庆武围绕专题询问的意义、询问提纲、询问人选的范围、专题询问的会议议程等内容作了介绍,并针对回答询问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和要求。

为保障询问工作顺利开展,在询问人员的组合上,选择了对胶州湾情况熟、参与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询问问题确定上,对影响胶州湾保护的根本和关键问题进行精心梳理,准确把握询问切入点,细化询问问题提纲,并形成周密的询问工作方案。

程序上突出“规范问”

修改后的办法对专题询问的每个环节进行了细化完善,由原来的十二条扩展为现在的六章二十九条。

修改后的办法对询问议题的产生途径、主要内容,询问前的准备步骤,询问中对询问人和答问人的要求,询问后的意见督办及信息公开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在专题询问的信息公开方面,由原来“通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修改为“专题询问的年度工作计划及答复情况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联组会议可以图文形式在网上直播或电视录播”,牢固把握舆论导向,积极拓展人大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广大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到专题询问的具体情况,既有利于宣传人大和政府的工作,也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在“胶州湾保护”专题询问会上,刘学政委员指出:“胶州湾保护条例已实施两年了,条例要求制订陆域控制强制性规划,保护胶州湾的天际线不受损害。我们控制性规划制订工作已经起动,请问什么时候能完成?有没有一个时间点?在规划出台前,按照什么样的原则、用什么样的指标来控制建筑物的高度、体量、密度?有没有具体的手段和措施?今后应该怎样有序地控制和管理?”

对于这些尖锐而关键的问题,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如何作答等内容,专门制作了专题片,在青岛电视台《代表之声》栏目播出,及时向社会公开,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左一)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胶州湾保护情况。摄影/ 刘朋

方式上突出“怎么问”

修改后的办法规定,“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提出询问应征得主持人同意,在询问议题范围内询问。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应紧扣议题、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言简意赅。询问人如对回答情况不满意,可以追问一至两次。”“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要求提问的,经主持人同意,也可就同一问题补充询问一次,但问题已经作出回答的,不应再次询问。” 修改后的办法明确赋予了人大代表询问权,使专题询问人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有效保障了代表的询问权利。

在“浮山保护”专题询问会上,有的委员直截了当地指出了浮山保护中存在的坟墓问题、土地的权属问题、小球练习场和汽车修理厂等违章建筑问题,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回答已解决了哪些问题,存在的一些关键问题如何进行解决。

有的委员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指出:“浮山保护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以前已进行过专题询问,并对有关报告进行过审议,但目前来看,保护工作仍不能令人满意。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如此长的时间没有拿出最终处置意见?现在说的最短时间内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到底是多长时间,最晚到什么时候?是一年还是两年、三年?”

在“胶州湾保护”专题询问会上,八位委员分别就胶州湾水质、湿地保护、入湾河流的治理、退池还海、岸线整治、保护控制线落实等深层次的问题提出了询问。

隋志强委员就如何整治入湾河流水质问题提出询问。当水利局的有关领导避开主题,找客观理由时,他当即打断,要求其直面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同时,他直指问题根源,刨根问底。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办理,并适时进行跟踪监督。

效果上突出“跟踪问”

询问犹如一场测试,目的并非把测试对象“考倒”,而是在测试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最终解决问题。

对此,修改后的办法专门对如何落实专题询问中提出的审议意见作出规定。“专题询问结束时,可以对专题询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将专题询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就专题询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或者作出决议、决定。”“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应当对专题询问意见研究处理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被询问机关在询问答复中提出的具体事项进行重点督办,直到有关事项得到解决。被询问机关对专题询问意见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督促落实。”通过强化测评和审议、决议等措施,加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专题询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真正促使相关问题得到解决,使人大监督见真功、出实效。

在“胶州湾保护”专题询问会上,有的委员谋略长远,不仅要求被询问人提出解决方案,而且要求明确具体时限,现场进行表态。当建设部门谈到2017 6月要完成入湾河道整治任务时,会议主持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锡君当即决定,“2017 6 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再去视察,看看究竟完成的如何。”

整个询问过程面对面、硬碰硬,不回避问题,认真梳理查找,找寻解决之策,既是对胶州湾保护的一次大问底、大会诊,一次再动员、再协调、再发力,也是专题询问的一次新筹划、新提升、新样本!我们坚信,不久的将来,胶州湾将成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蓝色海湾治理的示范湾。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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