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成色几何?
文/本刊记者 李小健
2016 年12 月23 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关于2015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摄影/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2016 年12 月23 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2015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
多年来,审计工作一直面临“屡审屡犯”“审而不改”的尴尬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持续监督,将有助于改变这一尴尬局面,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和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总理专题部署整改工作,狠抓落实
2016 年6 月30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5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追责和问责,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于2016 年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2016 年7 月7 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以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倒逼改革,针对一些年年审、年年存在的“顽疾”,抓住体制机制深化改革,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对以各种方式骗取财政资金、违反财政收支规定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倒排时间表,按要求逐项、逐条整改,整改结果要于当年10月底前报国务院,并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向社会公开。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要求,狠抓整改工作。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作审计整改报告时详细介绍,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被审计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实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有的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部务会议等专题部署整改;有的成立机构专门负责组织整改;有的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的将整改纳入绩效考核和内部巡视等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在强化整改督促检查方面,有关地方将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有关主管部门也加强了对相关领域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按照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向被审计单位下达专门整改通知,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将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后续审计内容,持续跟踪督促。在着力强化整改追责问责方面,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在整改工作推进中,建立健全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机制,并不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查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着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方面,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在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发生。同时,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了有关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整改问题资金1605 亿元,处理处分3229 人次,制定完善制度2116 项
刘家义在审计整改报告中介绍,各部门各单位主要从四大方面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具体而言,一是聚焦规范财政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在中央决算草案编报方面,财政部研究改进了决算草案编制管理,一些问题在决算草案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已整改完成。如对未报告预算级次变化情况、部分收入列报不够全面的问题,财政部已在决算草案中对主要科目的预算级次调整、按规定向部分企业退税等情况作了说明和披露。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方面,截至2016 年10 月底,有关部门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共计76.4 亿元,整改率为98.6%,制定完善财务预算、经费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制度64 项。如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快竣工决算等方式整改59.47 亿元,完善制度27项。在财政资金绩效方面,有关部门单位通过整改,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了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如财政部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已将2015 年年底结转结余的26.95 亿元全部安排使用;海关总署通过推动“财关库银”横向联网工程建设运行,进一步加强了海关、银行和国库间的信息沟通,据海关总署统计,2016 年8月银行滞压税款额较前7 个月月均水平下降超过80%。
二是聚焦体制机制问题,促进加快形成适应深化改革要求的制度体系。在中央财政管理方面,主要涉及预算安排统筹协调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情况,如针对预算安排与项目安排衔接不够、多本预算间支出划分不够清晰、交叉安排项目支出等问题,财政部积极推进中央本级项目库建设,督促主管部门及早确定项目名单,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对在规定期限未确定具体项目的资金予以收回,并明确将对年底仍未使用的资金予以收回;发展改革委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年度投资规模后,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加大相关方面资金的统筹力度,并强化了事中和事后监管。再如,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薄弱的问题,财政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分配管理;发展改革委对确需安排资金但分布范围广、单项资金少的项目,以及涉及补助县级的项目,原则上均采取“切块”或“打捆”方式下达,交由地方具体安排,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如财政部在教育、农业、科技等重点事项预算支出实际安排中,对挂钩要求作了适当调整,防止资金运用低效、沉淀,正在组织研究修订与此相关的制度规定。再如对重大项目审批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将高速公路审批前置要件减至7 项,其中5 项改为开工前并联审批,具备条件的推行报建手续“先建后验”,取消9 项指定由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
三是聚焦民生资金及项目绩效,积极推进惠民政策落实。如通过收回后重新安排、加快项目实施、完善手续、加快下拨、调整计划等方式盘活闲置资金333.29 亿元,其中扶贫资金7.88 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25.41 亿元。再如,通过整改,盘活水污染防治资金92.9亿元,追缴入库矿业权相关资金10.68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29 亿元。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化解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在财政领域,如对违规或变相举债问题,财政部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整改,督促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不得担保承诺的相关要求。在金融领域,如相关金融机构采取冻结授信额度、诉讼清收、加强监控等措施整改违规经营问题资金457.42 亿元,通过拍卖、封存、退赔等方式分类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修订完善制度190 项,处理485 人次。在国有资产领域,如对企业经营成果不实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基本得到整改,追缴违法所得、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公款消费支出以及挽回或避免损失共计50.9亿元,处理763 人次。
那么,这次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的总体成效如何?刘家义在审计整改报告中介绍,截至2016 年10 月底,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605 亿元,整改率为84.5%,处理处分3229 人次;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976 亿元,制定完善制度2116 项,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了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整改成效突出,获积极评价
2016 年12 月23 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审计整改报告,大家普遍认为整改成效突出,值得肯定。
图/视觉中国
审议中,陈竺副委员长表示,这个报告在整改问题、金额、整改率、处分人次和挽回损失等方面的数字和事实都非常翔实,可以看出整改成效较为明显。同时,整改工作既能面对当前预算执行和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又能立足长远,针对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注意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来完善制度,防范风险,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王乃坤委员说,审计整改报告聚焦了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规范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民生资金及项目绩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等方面的问题,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推进各项改革逐步深化。比如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三个衔接不够的问题,即预算安排和项目安排衔接不够、预算安排和专项规划衔接不够、预算安排与制度规定衔接不够,国务院有关部门都有比较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开始进行整改的落实,体现了以整改问题倒逼改革的成效。
莫文秀委员说,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李克强总理专门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通过采取着力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着力强化整改督促检查、着力强化整改追责问责和着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一系列重大举措,对审计查出的大部分问题进行了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处分,对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实践证明,整改成效非常明显。“这也进一步证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步步深入、一督到底的方式方法的科学性,极大地增强了监督实效。”
继续跟踪,再接再厉
尽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效,但有些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如何继续推动整改工作,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关切。
对于继续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陈竺副委员长强调,一方面,要增强危机意识。目前国内经济压力较大,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同时包括教育、卫生、住房、农林水等在内的社会民生领域刚性支出又逐年增加,要在思想和行动上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在此情况下,必须通过大力推动改革进一步改进、完善中央预算的使用绩效管理的方式,对预算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考核。另一方面,还要强化风险意识。2016 年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非常强调防范风险,建议对地方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摸底,加强监管,“中央虽然实行不救助的原则,但是要对地方及时给予督促、检查和指导,严防局部风险上升为系统风险。”
王乃坤委员建议,对还没有整改的问题要继续督促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如中央级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不到位的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导致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问题普遍发生,应该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角度,尽快研究和解决。她还建议重点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有的问题确实像审计整改报告中说明的,还不具备整改的条件,但是有些不属于这种情况,而是有些单位、部门从思想上就没有引起重视,没有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建议对‘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建立问责机制,强化问责。组织部门在提拔干部的时候,是不是也把这项工作作为考察的条件,这样也许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对于审计整改工作,不仅应立足解决眼前存在的具体问题,更应着眼长远发展,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车光铁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考核工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全局性问题,在有效整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治本和防范措施,全面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机制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审计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对审计整改有关工作制度执行效果评估工作,从制度设计和执行落实两个层面,不断强化制度和机制完善工作,有效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更好地发挥审计整改规范和约束作用。
此外,车光铁委员还建议进一步加强绩效审计工作。他指出,目前,新修改的预算法已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意味着审计监督不仅要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还要客观评估资金和项目的效率性和效果性。对此,建议进一步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不断创新绩效审计方式方法,把问效、问绩、问责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有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高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