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是人大代表的必修课
汪铁民
12月13日至16日,2016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在北京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开班式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切实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强调各级人大代表要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2016年1月,党中央专门就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发出通知,对加强代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把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提高代表素质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畅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精神,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
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作为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人大代表的一门必修课。在今年举办的三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上,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在每一期的开班式上,都着重就如何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前推进之际,着眼于代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它不仅对于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对于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让代表们充分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认识到“人大代表”这四个字的含义,认识到怎样才能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对此,一些参加过专题学习班的人大代表深有感触,他们说,通过培训,特别是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开班讲话,就像是受到了一次精神洗礼,使自己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该怎样约束自己的言行,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就法律关系而言,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他们的权力是由人民授予的。所以,他们理应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代表人民群众利益,表达人民群众意愿,反映人民群众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代表人民群众利益”,一句看似很简单的表述,却包含着沉甸甸的内容。它意味着对使命的执着、对责任的坚守、对承诺的兑现和对人民利益的自觉担当。
为了使代表能够更好地履职、更好地发挥作用,代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为代表设定了相应
的权利和必要的保障措施。但这并不能说明代表就享有特权,更不能说明他们是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的特殊群体。相反,由他们的地位及担负的责任所决定,人大代表应该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们的言行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人民的监督。具体而言,作为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甘于奉献,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
当前,随着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实践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代表,他们用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我们诠释了怎样才能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
当然,也有极少数人大代表,他们有的是通过拉票贿选混进代表队伍的;有的把当代表看成是抬高身价、捞取功名的手段;有的利用人大代表身份牟取私利;有的则腐化堕落,直至走上犯罪道路。凡此种种,不仅严重玷污了人大代表这一神圣的称号,也损害了人大的形象。
正因为如此,在严把“入口关”的同时,加强代表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以保持代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