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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产业步入依法发展时代

文/任茂东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2月08日 09:00

    秋冬之交的北京,又是一个晴朗的天气。20161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并于20173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影产业促进法也将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意味着中国电影将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中国电影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春天。

    瓜熟蒂落,立法顺应了时代步伐。说到电影,我就想到,小时候看电影的故事。童年时,在山东老家特别喜欢看电影。那个时候,四乡八邻只要一有放电影的消息,我经常晚饭都顾不得吃,带着小板凳就去占地方。几百人挤在一个很大的场园空地里,看银屏上人物晃动。那个年代的电影基本上是《红灯记》《沙家浜》《我们村的年轻人》等之类的故事片。影片也很少,至少《地道战》《小兵张嘎》《夺印》等故事片就不厌其烦看了不下十余次。

    今非昔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影片年产量已从不足百部发展到近年来的600余部,票房从每年不足10亿元增加到2015年年底的近440亿元。目前,全国影院总数超过6000多家,银幕从不足2000块发展到3万多块,有255条农村数字电影院线、5万支农村电影放映队。据统计,电影产业自2013年以来,保持着每年超过或接近30%的增长幅度,有效带动了关联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文化领域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产业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60页)。”电影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未来,我国电影产业发展的潜力巨大。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诸多差距,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电影创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好的剧本不多,应着力加强创作。俗话说,剧本剧本,一剧之本,没有好剧本何谈好电影。我们必须看到,目前好多电影脱离实际生活,艺术创作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电影市场秩序还要进一步规范。我国电影市场发育尚不成熟,市场诚信体系尚不健全,擅自拍摄放映电影等情况时有发生,有必要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三是电影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我国电影产业尚处于成长阶段,基础还比较薄弱,需要加大对电影产业的引导、扶持力度。四是现代科技与电影制作融合度不高。电影是要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让人们更好地感知到视听艺术魅力的,投射在银幕上令人有惊叹回味之感。但是,3D大片、巨型超大型银幕等技术最早出现在别的国家,而不是有着13亿人口的我国。五是维护文化安全还需更加重视。当前,抵御腐朽文化侵蚀、维护文化安全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有必要完善电影内容监管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发挥电影的正面导向作用。

    以法律保障和促进国产电影业的健康发展,以法律维护文化安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电影人的呼声和期盼,更是人民群众的渴望。而电影产业促进法正是在“雪中送炭”的时刻出现。承载了几代立法人和文艺工作者梦想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终于开花结果了。法律的出台有利于电影业的长足发展。

    电影产业促进法共六章六十条,主要对电影创作、摄制,电影发行、放映,电影产业扶持,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我国新制定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具有以下特点。

    特点之一,强化市场导向,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国家制定电影产业政策,引导形成统一开发、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二是国家鼓励电影科技的研发、应用,制定并完善电影技术标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电影技术创新体系。三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四是国家支持建立电影评价体系,鼓励开展电影评论。对优秀电影以及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等。

    特点之二,打牢服务寓管理之中的思想根基,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影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将从事电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电影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业务交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三是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四是电影院的设施、设备以及用于流动放映的设备应当符合电影放映技术的国家标准。五是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的,须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批准等。

    特点之三,加大扶持力度,调动四面八方积极性。一是国务院应当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国家引导相关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基金加大对电影产业投入力度;三是国家实施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四是国家实施电影人才扶持计划;五是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从事电影活动以及改善电影基础设施提供融资服务,依法开展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并通过信贷等方式支持电影产业发展;六是国家采取措施,扶持农村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开展电影活动。以上规定将有效调动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发展更上一层楼。

    特点之四,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驾电影产业健康成长。一是明确电影的正面导向作用,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规定从事电影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二是电影不得含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内容。三是境外组织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四是未取得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为音像制品等。

    时代不停地向前飞奔,从电影大国迈向电影强国的中国电影,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市场的开放为中国电影带来了从市场份额到价值观念全新的挑战。立法不是最终目的,实施才能让法律具有生命力。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无非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国的电影事业。现在,我们更期待着,这部法律从“纸上”落实到“地上”,为我国电影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我相信,我国的电影工作者怀着更高的热情,鼓足更大的干劲,付出更艰辛的劳动,能够精益求精地创作出更多、更好、更受欢迎的“讲好中国故事”的电影。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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