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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大:任后监督激励干部“想作为、善作为”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2月09日 08:54

    20141127日,资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一名市政府副市长、三名市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和一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改以往在本单位报告工作时那种底气十足、声音洪亮的形象,第一次带着紧张忐忑的心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自己的履职情况。

    资兴市人大常委会从2013年开始探索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的有效途径。经过一年多的摸索,于2014年制定出台了《资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暂行办法》,对履职报告对象的范围和确定方式、走访调查的范围和方式、履职报告会的形式、测评结果的应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创新和改进。

人选确定——

“从满意率低的人员里选”

    “说白了就是工作没有做好,群众不太满意才被选中。当知道自己通过这样的方式被确定为履职报告对象后,心里着实很尴尬,也开始紧张起来,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工作哪些地方没做好。”2015年度履职报告对象、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军如是说。

    从2014年开始,资兴市人大常委会改变过去在年初确定报告当年履职情况的人选、本届里大家轮流报告的方式,而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满意度投票测评。从满意率较低的人员中,由主任会议确定一名政府领导、三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和一名“两院”负责人共5人作为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对象。

    履职报告对象确定后,随即在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公告,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发放征求意见表,多渠道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对报告对象的评价。同时,常委会还组建调查组,对报告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

履职点评——“辣味十足”

    在年底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先由履职报告对象报告履职情况,再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询问、点评,电视台全程摄录。

    “只管审判,不管执行,审判有什么意义?”列席会议的陈亚朝代表对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显然不满意。2014年年初,资兴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对黄强、皮胜利二人拖欠白廊乡20多名桔农巨额桔子款一案作出了判决,但直到2015年年底桔农们只拿到少部分钱。

    “东江街道凤凰路社区的居民大都是破产改制企业的困难职工,他们出门要走很远才能搭到公交车。请问龚局长,如何从方便出行这一方面降低他们的生活成本?”来自东江街道的李方平代表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龚辉斌发问。

    “看看,这就是所谓的营养餐!”欧光明代表向与会人员展示了偏远东部乡镇一些小学生用餐的照片,指出了市教育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点评与提问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现场气氛十分热烈、紧张。面对辛辣的询问和点评,一些履职报告人额头上冒了汗。

测评结果运用——

“让任后监督更有力”

    资兴市人大常委会把建立测评结果运用机制看作是保证干部任后履职监督取得实效的一个关键着力点。履职报告大会结束后,常委会及时整理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报告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处理;三个月后再听取处理情况报告,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报送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对连续两年得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建议市委作出相应处理。在2014年和2015年的履职报告对象中,先后有3名履职报告对象因满意度测评没过关而被市委调整了工作岗位。

    作为2014年履职报告对象的市教育局局长陈仕平对此触动很大。他说:“虽然我经过努力整改,测评结果获得了‘满意’,但这种监督形式,对我的触动还是很大,给我敲响了警钟。今后,我要更加认真地思考如何更好地将履行好职责与让群众满意相结合。”

    “干部任后监督对‘一府两院’工作起到了‘推一把’的作用,让他们把党委想做、群众盼做、本职要做的事做得更好。这样的干部任后监督工作有力度!”市民徐敏在微信圈对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干部履职监督的做法点赞。

    资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干部任后监督中的创新举措,实现了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社会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从而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民主性、权威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增强了被选举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和人大意识,激励着干部“想作为、善作为”,减少了“不作为、乱作为”。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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