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共同
举办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座谈会上,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全国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教育部、中国法学会、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结合回顾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就贯彻实施宪法、学习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作了发言。本刊将部分发言稿予以摘发,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