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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的几点建议

文/杨 莉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1月20日 08:45

杨莉代表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者供图)

    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很多次了,这次是列席审议关于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我还做了发言。我感觉今年这部法律的执法检查很有力度,政府整改工作也扎实给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在报告中提到: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通过校企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科技人员交流、开放实验室、建设大学科技园等多种形式,对接企业和产业需求,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企业在研究方向选择、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中的主导作用。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虽然我来自农村,是一名农民,但我是一名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农民。现在的农业不再是以前的传统农业,而是现代高科技农业。我在家乡屈原管理区组建了湖南省第一个农业专业合作联社,下设12个合作社,进行栀子、金线莲等种苗繁育与种植。我们种的不是普通的种苗,而是通过细胞组织培养得到的优质种苗,这得益于我们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一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重点建议调研活动,我参观了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的种苗组培实验室,看到由细胞反应培育出的小苗生机勃勃,感受到了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非常震撼。回来以后,我就请教专家,开始探索如何将传统农业向高科技农业转型,争取到了国家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刘仲华教授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彭勇研究员的支持,与他们合作创建植物组培实验室,让科研成果在我的家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们在专家的技术指导下进行药食同源植物栀子、金线莲等优质种苗的繁育、种植、深加工及销售等。

    栀子是国家卫生部认定的第一批药食同源植物。栀子的根、茎、叶、花、果、皮都可利用,全身是宝:栀子花可以做栀子茶和栀子菜;从栀子干果中提取的天然色素、藏红花素、栀子苷具有极高的食用和药用价值,市场需求量大。我们组培实验室培育的栀子“林海1号”是经过航天育种测试的新品种,具有植株高、果实大、生长速度快、抗病毒性强、色素含量高等优势,种植不需施农药化肥。现在,我们培育的栀子树全部挂果,每亩荒山能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今年,我们的实验室经国家发改委审批认定为“洞庭湖区湿地林木良种创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我们让农民穿着皮鞋在空调房里干农活儿,并实实在在地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在农村田间地头,使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为推动产业延伸、增加产品附加值,我们于2015年与国家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依托该中心主任刘仲华教授及其科研团队雄厚的技术力量,成立“植物提取技术示范基地”,以植物活性有效成分提取纯化研究为导向,高效提取分离天然色素、藏红花素、植物精油、天然香料等具有高附加值和市场前景的系列产品。重点开展植物提取物的研发、检测、深加工等工作。目前,已形成优质种苗组织培育—GAP示范种植—合作联社—产品深加工—市场销售的产业链,建立从田间到餐桌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这是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产学研合作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所以感触很深。农业要强,农民要富,农村要美,我们离不开科技,如果不这样和高科技来对接,我想我们还处于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阶段。

    在与科研院所对接的过程中,我了解到科技成果转化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不能只是通过授权买断来转化,也不能简单地通过一锤子的知识产权买卖来转化,它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不仅是买断的问题,它还需要不断地投入,不断地做试验、完善、到现场服务等,要长时间跟踪。因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

    由于农村的工作、生活环境与大城市有很大差距,所以很难引进人才,引进来也很难留住。这也是阻碍科技成果在农村高效转化的一个难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可以更多地与企业和需求单位对接,同时完善激励和培养科技人才机制,对科技人员下到企业或者有需求的单位给予更多的支持,让不同岗位的创新人才都能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得到合理回报,让他们能安心地在合适的地方工作。另外,要解决科技人员的流动问题。农技人员下乡非常难,而农业科技成果要靠他们去推广,都坐在办公室里,会影响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但是由于我们相关的社会保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些科技人员考虑的是一旦离开这个单位,养老怎么办。因为很多地方的科研单位和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尚未建立,没有与社会完全接轨,这也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制定合理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评价和激励机制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终以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为目标。农民或企业不需要你的论文,不要你的得奖证书,需要的是具有实际应用效果的科技成果。应该更多地鼓励和激励将这类科技成果向农民展示、推广,让农民接受并应用,这点我们要向澳大利亚农业部门学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还规定了要设立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相适应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但是这个问题,在各地的实施中并没有引起重视,很少有设立了“广教授”“推广研究员”岗位的教学科研单位。因为这类职称往往与全省或者全行业的职称管理条例不相符。目前,科研教学单位正在推行体制改革,应当明确提出设立与科技成果转化相适应的职称评定制度。建议在科研教学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中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中,在有关政策的制定上,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相适应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比如,西南林业科技大学就设立了“推广教授”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部分“广教授”在杨凌国家高科技农业园区取得了巨大成就。

    政府应当多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公益性转化

    因为农业经营主体都比较弱,比较小,让它去自主研发或者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它没有这个科技实力。再就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特别难,农业成果的推广更多地具有公益性,不太具有营利性或者是利益很少。比如,植物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农民就很难给科研院所相应的报酬,而且科研人员也需要投入和生活。农业的科技成果惠及千家万户,更多是公益性的,我觉得报告中关于农业科技成果公益性转化,政府怎么扶持、关注少了一些。我们要考虑其特殊性,多给予扶持。

    加强对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

    中小企业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并不是有技术就行,也不是有人才就可以,还需要有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而金融资本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国家对于中小企业也有一些项目资金的支持,但是大部分都是以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来说需要国家的扶持、支持,却往往得不到银行贷款,因为它们的贷款抵押条件不够,资产不够,资信也不够,等等。现在,大量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型企业比较难得到国家中小型企业基金的支持。实践中,国有企业或者是一些已经很大的民营企业,反而更容易得到支持。建议国家在这些方面考虑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需要。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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