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人大杂志 > 中国人大杂志

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专题调研

文/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调研室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6年09月18日 09:38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5月中旬至8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对这次专题调研工作非常重视,张德江委员长、李建国副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向巴平措副委员长审定了专题调研方案。由向巴平措副委员长任专题调研组组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景田任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6个专题调研组,分赴内蒙古、广西、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等12个省(自治区),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及有关地方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情况和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议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活动。专题调研工作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29日,专题调研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向巴平措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李景田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向巴平措副委员长强调指出,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专题调研,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又一重大举措,是2015年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工作的深化和延续,要认真组织好、实施好。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是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开展好专题调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充分利用以往调研成果,确保专题调研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专题调研组全体人员及国务院26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交通部、水利部等7个部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本部门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的情况,科技部等19个部门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

    为了进一步了解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实施配套法规工作的情况,510日,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座谈会。民族委员会领导听取了14个部委的部门负责同志有关制定配套法规情况的汇报,并做了深入讨论。

    5月中旬至8月上旬,专题调研组成员深入到省(自治区)、州(盟、市)、县(旗)及乡镇,走访牧民、农户,察看农业特色产业、扶贫移民安置、生态建设项目、民族医院、民族中小学,详细了解有关地方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情况和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省区市政府的工作汇报,与地方政府官员、企业人员、医务人员、教育工作者、农牧区群众、人大代表等进行深入交流,听取他们关于推动法律贯彻实施、促进法律制度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到目前为止,专题调研组已完成实地调研,正在紧锣密鼓撰写调研报告。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成员深切感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取得了明显成就。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三年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从目前情况看,近年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为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有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