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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宪法宣誓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6年03月29日 08:48

    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并监誓。摄影/本刊记者马增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26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并监誓。

    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任命了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6名国家工作人员,按照201611日开始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上述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现场气氛庄严隆重

    当天,人民大会堂二楼东大厅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宣誓现场气氛庄严隆重。

    下午5时许,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国歌唱毕,领誓人、新任命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源走到宣誓台前,将左手抚按在宪法上,右手举拳,宣读誓词。新任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张勇、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伟、朱明春等人并排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和全国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全国人大机关干部等约50人参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20157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

    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各地已出台实施方案加紧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通过后,半年多的时间内,全国上下都积极行动起来,对制度加以落实推进。

    20161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监誓下,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带领45位新任法官宣读了70字誓词。据悉,这是最高法首次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仪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虽然誓词只有短短70个字,却集中展现了最高法院审判人员对宪法精神、宪法权威、宪法尊严的崇高信念,展示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院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的庄严承诺。

    为了提高宪法宣誓制度的落实实效,各地纷纷出台具体方案,截至20162月底,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陆续制定了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

    谈到授权地方立法机关自行制定宣誓办法的初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称,主要是因为宪法宣誓制度确定的人员范围十分广泛,而且情况也十分复杂,差别很大,许多具体问题难以简单地作出统一的规定。因此,规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和负责组织宣誓的机关来制定。

    记者仔细研究发现,这些办法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依据,对宣誓的人员范围、宣誓时间、誓词、仪式组织和基本程序等作出进一步细化。

    在宣誓时间方面,《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的宣誓仪式,在同级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后一个月内举行宣誓仪式。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在任命后一个月内组织。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要求,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北京、上海等地对决定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定,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集体宣誓,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领誓;市长、副市长的集体宣誓,由市长领誓;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单独宣誓。这些宣誓仪式都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进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单独宣誓。

    在宣誓的基本规程方面,多个省市规定,在集体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应当逐一报出姓名。如上海、安徽、广东等省市规定,诵读誓词后,宣誓人应当报出本人姓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教授认为,这些都是为执行国家规定而作的更加完善、细化的规定,比如,集体宣誓时,通过把姓名报出来的形式,是让见证人更加明确谁是宣誓人,是公开让别人了解、见证宣誓人宣誓的过程。

    许多省份的方案还对宣誓仪式的“公开性”特别加以强调,并提出了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宣誓仪式可以邀请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单位的人员、社会公众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宣誓活动,各地新闻媒体应当向社会公开报道。

    “宪法宣誓应该是一种公共仪式。”有专家表示,吸纳社会公众参加,向新闻媒体公开,有助于扩大社会对宪法的认同。宪法宣誓仪式应尽可能通过媒体让社会大众知晓,有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宣誓仪式都是媒体现场直播的。

    地方人代会期间宪法宣誓成为亮点

    随着各地方宪法宣誓制度方案的陆续出台,2016年各地人代会期间,新当选的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省高院院长及新任命的人大专委会负责人等都首次进行了宪法宣誓,这一现象成为今年地方两会上的一大亮点。

    在2016115日下午举行的福建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式上,于伟国左手抚按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宣誓词,正式就任福建省新一任省长。于伟国也成为正式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以来国内首个面向宪法宣誓就职的省长。

    第二天,新疆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新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委员、表决通过的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集体向宪法宣誓;新当选的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向宪法宣誓。

    “作为宣誓人首次参加宪法宣誓,我感觉受到了一次精神洗礼,体会到一种庄严、神圣感。”被任命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的赵建阳表示,宣誓仪式虽然简短却感受至深:宪法宣誓是一种很好的宪法教育形式,既是警示和鞭策,也是激励,有利于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强化法制权威。

    221,安徽省人代会闭幕,新当选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夏来、花建慧、梁卫国,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通过的部分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共17名同志集体在大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主持宣誓仪式的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军表示,这次宪法宣誓,是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历史上首次组织的宪法宣誓,是全面贯彻中央决策、依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重大举措,必将有力促进安徽省进一步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文/本刊记者 张维炜)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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