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领域现“制度性”突破
有句话叫“再穷不能穷教育”,但自2013年起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已连续三年占GDP比例超过4%,预示着我国从教育大国开始向教育强国进发。如今,在全国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会议上建议增加教育经费的少了,要求制度上促进教育公平的话多了。
为了实现制度性突破,2015年8月24日,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立法机关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三部法律打包修改,向制度瓶颈动刀,受到社会普遍关注。
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一次性打包修法,解决制度问题,值得充分肯定。这种做法体现了整体改革的思维,有利于简化立法程序,降低立法成本,从而提高立法效率。
在2015年度的最后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决定,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作出部分修改。其中,代表委员们提了多年的建议纳入修改内容,值得关注的有:增加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定;国家财政将主要关注普及教育、义务教育,其他的教育领域将慢慢引进一些社会资本,向商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强化高校学术委员会作用,规定学术委员会有权调查、处理学术纠纷,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事项;明确对考生作弊的可以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年至3年,对组织、帮助作弊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等。
正如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的,这次修改,重在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一些突出的制度问题。
去年10月,酝酿了12年之久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法治化的标志事件之一,这也是我国电影产业领域内的首部立法草案。
这部法律草案一经提出就引来持续关注,是因为我国电影产业已可以进入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层面,成为拉内需、促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产业。一个重要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全年共创作生产影片686部,年度电影总票房达440.69亿元人民币。且按照目前票房增长的速度,预计未来两到三年,年度票房总额将成为全球最高。
如何进一步促进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解决当前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亟须一部法律。比如,电影业界争论了很久的电影分级制首次在立法草案中明确。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主任朱兵认为,电影有较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文化社会属性,如果从源头上来保证电影产品的文化属性、意识形态属性,确定它的价值观取向,从而对社会起到正面的、积极向上的引领作用,现在正在施行的审查制是比较主动和有力的。分级制更多的依赖社会评判和行业组织,这就需要业界形成社会自律,这个自律与行业自我发展健全,与从业人员的自我约束都有关联。同时,分级制还需要相关法律和配套措施,目前在行业自律和相关配套措施尚不成熟健全的状态下,贸然实行分级制很容易引起一些混乱。
朱兵认为,分级制一般由行业协会来做,目前我们的电影市场管理还不规范,电影行业组织仍然不健全,这个基础还需进一步打牢。草案没有采取分级,还是采取审查制度,是经过认真审慎考虑的,是经过反复研究比较的。遵循自己国家的制度特色来制定法律,才能起到积极作用,反之,盲目学习国外,照搬他们的东西,往往只会起到消极作用。
业界权威人士,几乎在每部国语电影开头都会出现“韩三平”这三个字的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理事长韩三平评价此法在于,“通过法律强化中国电影的产业属性、产业意义,将为中国电影的发展壮大带来更强大动力。”
(文/本刊记者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