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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创新激发活力之源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6年02月19日 09:54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等四名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紧扣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个陕西”建设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为“十二五”圆满收官和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新贡献;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其确定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推进人大制度改革创新,首次听取“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一揽子听取“一府两院”办理年度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首次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等,“改革创新”“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监督实效”成为陕西省人大工作中频频出现的关键词。

    力促县乡人大工作破除瓶颈制约

    “规范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可以设6个左右的委员会;优化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配备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乡镇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活动的组织联络等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从201614日召开的陕西省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上传来了诸多“利好”消息,陕西省县乡人大建设和工作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结合贯彻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委批转全省贯彻执行。针对市县人大反映强烈的机构编制问题,印发了规范市县乡三级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意见,召开了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暨代表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深入推进省委规定的贯彻落实。破解了一些长期制约县乡人大工作的瓶颈问题,县乡人大工作步入了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

    首次立法协商引领立法方式创新

    “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进行认真研究,让旅游条例切实发挥好促进民生改善、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作用。”20151029日在《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会议上,来自省委统战部、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总工会、省团委、省物价局、省旅游局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旅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纷纷对条例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东武阐述了省人大立法协商的重大意义。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开展立法协商”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协商会。

    “鼓励农民个人以土地或资金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企业,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经营和利益分配。”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率先在全国出台了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该条例属于陕西省创制性立法,是目前国内首部关于现代农业园区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从法律层面规范各方行为、调整利益格局、保护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加快全省农业转型升级,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此外,赋予10个设区市立法权、立法协商、基层立法联系点、委托起草及立法协作、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成为2015年陕西省立法工作最醒目的亮点。如今,在陕西,首批9个立法基层联系点在各地各领域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西安交大、西北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组成的立法协作单位与立法咨询库专家,开展评估、论证、起草、调研、培训和立法信息搜集等工作,充分发挥智库和“外脑”作用。

    执法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查看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到位吗?行业“霸王条款”为何长期存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修法、听取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方式,全力推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中,明察暗访不打招呼,随机查看当地的12315百事通和“一会两站”投诉咨询受理情况,深入社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建材市场、电信营业厅、汽贸4S店,摸清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成人员围绕行业霸王条款、手机流量强制清零、家电售后、汽车维修、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不设定题目随即询问政府相关部门,并由有关委员会跟踪监督。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深入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市及80个村镇、企业、自然保护区、采石矿点、建设工地、污水垃圾处理厂进行明察暗访,依法保护了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列席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20154月至6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玮、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吴前进、李金柱分别列席了所联系市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了解各市人大常委会好的做法和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对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回原选举单位,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开展有关工作调研,既能帮助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深入了解各市、县包括乡镇人大工作的情况,同时也加强了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推动和促进了各市人大工作。

    听取履职报告任后监督不放松

    2015526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在举行,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庄长兴、省教育厅厅长李兴旺、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厅长杨冠军、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冯西宁,依次走上报告席,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履职报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131月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为副省长以来,我始终牢记使命,勤政务实……把贯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要求,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副省长庄长兴率先报告了自担任副省长以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对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听取履职报告进行审议,此举在本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尚属首次。省人大常委会规定,“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每届任期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全年共有1名副省长、4名政府组成人员和法检两院各1名副职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报告人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按时报送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了“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理念。

    大学生旁听近距离观察立法议事

    “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让我们认识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方式,近距离观察了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过程,这就是最好的民主法治教育实践课。”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李季扬谈起旁听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感触颇深。

    本着“增长见识、学习本领、服务社会”的目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青团陕西省委于201311月起,开始组织省内高校大学生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已先后遴选出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体育学院等27所高校的230名大学生,分别参与旁听了共计10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常委会会议,既是人民群众感知我省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窗口,也是评判我们立法机关工作水平的一面镜子,有效说明了人大工作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特征,也有利于推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这项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如是说。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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