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会中审查:多听代表怎么说
多年来,天津市人大财经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预算立法工作,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依据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人大结合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于2015年年初首次实现全口径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查。
预算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好了预算监督工作,就抓住了人大监督的“牛鼻子”。从提高预算监督质量角度出发,天津市人大积极尝试新做法,在市人代会举行前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预先审查,在市人代会期间召开专题审查座谈会,再度邀请人大代表参会对预算草案说看法、提建议。
会前预先审查,代表提出18条意见和建议
由于财政预算报告比较专业,内容非常多,人大代表在短时间内看明白这些“政府账本”都存在很大困难,更别说要盯紧和看好了。因而,以往的预算审查监督多是程序性监督。为改变这一现状,新预算法对人大代表加强预算监督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就此,天津市人大财经委引入预先审查机制。2014年12月30日,天津市人大财经委在市人代会举办前,组织召开了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其报告专题审查座谈会,邀请各区县代表团选派3至5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介绍重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全口径预算草案主要内容。同时,就人大代表们提出的询问进行了现场解答。
在预算审查座谈会上,人大代表们依据新预算法规定的审查重点内容,针对预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预算报告完善等方面,提出了18条审查意见和建议。会后,天津市人大财经委及时将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责成财政部门逐条予以答复落实。据此,天津市财政部门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意见,及时修改完善了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副巡视员刘勇智表示,依照新预算法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口径预算进行预先审查,有利于代表们在市人代会举行前比较深入地了解预算编制情况,进而为做好人代会审查预算工作打下基础。
会中专题审查,确保钱都花在“刀刃上”
在人大代表参与预先审查的基础上,天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首次安排半天时间召开座谈会,专题审查预算草案及其报告。
座谈会邀请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出席,邀请各区县代表团选派1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将政府所有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使政府的‘钱袋子’晒得更透明。”座谈会上,代表们踊跃发言,纷纷表示要认真行使权利,代表全体市民看紧政府的“钱袋子”,把该花的钱花好,该少花的不多花,不该花的坚决不花,确保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对于2015年预算草案,代表们认为基本达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预算通过并全面执行后,相信一定会有力地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代表们建议,应以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要严格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率;要加大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有的代表还提出,市人大财经委应在年中听取财政局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发现执行中存在问题可及时调整和纠正。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津渡带领部分市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到市环保局调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摄影/张子成
天津市财政局局长姚来英在听取大家发言后表示,将认真总结梳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能改的马上改,不能马上改的创造条件限期改。
对于人代会期间召开的专题审查会,业内人士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有利于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有利于人大代表更加深入地参与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提高预算审查的质量和效果,确保财政资金用得科学合理,用在实处。
此外,为帮助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和审查预算草案,天津市人大财经委还借鉴全国人大的做法,在会前与市财政局联合编印了政府预算解读,为代表看清、读懂预算草案,起到了很好的解疑释惑作用,受到了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