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和我们如此亲近
汪铁民
前不久,我们迎来了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从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现在,虽然只有一年的时间,但在这短短的一年中,我国的法治建设呈现出了积极的变化,一股前所未有的宪法热正在中华大地上掀起。
出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举办党政干部宪法知识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开展学习宪法征文、模拟法庭活动;推动宪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地铁、进公交,运用新媒体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拍摄宪法法律公益宣传片……一年来,各地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有力推动了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宪法被认为是一部“高大上”的法律,离百姓很远,难以接近。而正是通过国家宪法日这样一种有效的方式,使宪法能够放下身段,走向社会,真正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由“制度文本”成为一种生活准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宪法从未像今天这样和我们如此亲近。
一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有助于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培养宪法意识、普及宪法知识、塑造宪法文化,使宪法贴近公众生活,成为生活中的规则和习惯。
正因为如此,过好每一个国家宪法日,让其所蕴涵的深意能变为现实,从而实现其自身效能的最大化,是一件特别值得关注的事。
正是通过国家宪法日这样一种有效的方式,使宪法能够放下身段,走向社会,真正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由“制度文本”成为一种生活准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宪法从未像今天这样和我们如此亲近。
国家宪法日只有一天,但宪法的实施却是全天候的。所以,在关注宪法日的同时,更要关注宪法的实施。因为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是推进宪法的实施。我们不能本末倒置,单纯追求形式上的丰富多彩、轰轰烈烈,而忽略了实际效果。如何让每一个国家宪法日都成为一个新的开始,国家公职人员依宪执政的水平能由此有所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能由此有所增强;如何让宪法在国家宪法日后依然受到节日般的礼遇,不受冷落,不被边缘化;如何让宪法像阳光一样照亮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空间,不留任何死角;如何让宪法的规定一一“落地”……这才是国家宪法日应该追求的效果。
谈到宪法实施,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现实:一方面,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宪法的地位不断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明显增强,一个全民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重塑宪法权威的浓郁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比较薄弱,依宪执政的水平有待提高,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依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国家工作人员是公权力的行使者,是法律的最直接的执行者和运用者,所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一定要紧紧抓住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关键少数”。为此,今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随后不久,多个地方的人大和政府部门针对宪法宣誓都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
建立和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就是通过一种庄严的仪式化表达,彰显人们对宪法的信仰、敬畏和尊崇,以此来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时刻把宪法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