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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城区人大:监督筑牢司法公平正义防线

文/亓好贵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5年12月30日 14:13

    近年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对法院审判管理、均衡结案等工作的视察调研,督促法院从各个方面全方位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采取坚定有力的措施,维护公正,保障公正。

    莱城区法院认真落实常委会建议,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区法院还积极探索并推进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审判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合议庭的共同责任,全面推行了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制度,合议时每位成员均对事实认定、

    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发表意见,贯彻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防止“合而不议”“名合实独”。

    自2014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顺应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要求,出台了《创新监督方式,推动阳光司法的实施办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审理6次,列席审委会2次,进一步了解审判机关的办案流程,保障司法公正。

    201411月,区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要“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着力提高参审率,增强司法公信力”。区法院还扩大陪审案件范围,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协助执行和送达等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长和优势,增强化解矛盾的效果。“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方面能充分保证司法资源发挥最大作用;另一方面,也有效降低了老百姓的诉累,拉近了百姓与法院之间的距离。确保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莱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赵景来介绍。

    与此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把为民司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2015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区委在全区开展的“干部联村、党群连心、发展联动”活动,采取区、镇联动方式,面对面征求市区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重点查找司法机关在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法院要“探索新路子,研究新办法,完善新机制,破解难题”,并要求法院在8月份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向常委会做专项报告。

    区法院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在4个月内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机制,破解立案难题。区法院设立专门立案登记窗口,当事人递交材料后,法院即派专人对材料进行审查登记,需要修改诉状的,当事人均当场修改,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到一次性告知,符合立案条件的,均当场予以立案登记。同时,区法院还在立案大厅设置了电子公告屏,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时开庭信息、案件审理流程及执行公告等情况;安置了电子卷宗查询触摸屏,当事人通过刷身份证或输入身份证号之后,就可以查询到案件的承办法官、案件审理情况、执行进展情况等,方便当事人对案件流程节点进行监督。68日,区法院还设立了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室,在信访大厅设立了律师值班窗口,由代理律师为申诉人提供专业咨询,协助符合条件的申诉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做好法律释明和服判息诉工作等,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申诉权利的行使。在镇街道各法庭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并实行双轨制立案。

    如何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也是区人大常委会十分关心的问题。去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就法官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实地查看了法官队伍建设档案、建章立制情况、活动影像资料等,要求区法院着眼于依法治国新要求,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课题,着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在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完善了常委会对法官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施行任前严格考试、新任命法官向宪法宣誓等制度,激励法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区法院还开展了常态化的审务督察活动,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区法院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从源头防止队伍不出问题,营造依法规范的工作秩序,让群众时刻感受到法院的新变化、新面貌、新形象。区法院严格落实人民法院监督员、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审务督查、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利益冲突、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等制度,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内部监督。区法院还结合各岗位的特点,抓好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鼓励干警尤其是年轻干警,多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和高学历深造,以活动增活力,激发干警活力和热情,汇聚起建设法治莱城的强大力量。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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