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简况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李鹏委员长出席并主持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修订案,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四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草案,江泽民主席签署第五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草案,江泽民主席签署第五十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江泽民主席签署第五十二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免名单:一、免去姜吉初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职务。二、任命曲大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三、免去陈大豪、杨立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四、免去王正义、李振华、吴锦遂、陈柯钧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五、任命张建南、冯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六、免去陈之玮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发布公告:张桂溪、王李广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会议还继续审议了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法官法修正案草案、检察官法修正案草案;初步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
各项议程结束后,李鹏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开幕式。国务委员罗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闭幕式。国务委员迟浩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修订案,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四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草案,江泽民主席签署第五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草案,江泽民主席签署第五十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江泽民主席签署第五十二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免名单:一、免去姜吉初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职务。二、任命曲大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三、免去陈大豪、杨立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四、免去王正义、李振华、吴锦遂、陈柯钧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五、任命张建南、冯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六、免去陈之玮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发布公告:张桂溪、王李广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会议还继续审议了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法官法修正案草案、检察官法修正案草案;初步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
各项议程结束后,李鹏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开幕式。国务委员罗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闭幕式。国务委员迟浩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