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简况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17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李鹏委员长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刑法修正案草案、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李鹏委员长主持了闭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决定将立法法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关于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免职名单:一、免去甘明秀、梁书文、黄赤东、孙泊生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二、免去冯立奇的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三、免去梁宝俭、庞一村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撤职名单:批准撤销孙小虹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免职名单:免去杨正江、张恩福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2月2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庆祝澳门回归祖国的日子。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当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李鹏委员长出席并发表讲话。田纪云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李鹏说,今天,历尽沧桑的澳门终于回到了伟大祖国的怀抱。这是继香港回归以后,中华民族振兴史上的又一件盛事,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历史,将永远铭记今天这个日子!
李鹏说,从今天起,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而制定的一部全国性法律,是今后澳门特别行政区一切运作的法制基础,更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定不移地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基本法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全面实施澳门基本法作出应有的努力。他表示相信,有伟大祖国作坚强后盾,有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有香港回归后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成功经验,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澳门基本法,在澳门同胞的共同努力下,澳门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祖国的未来一定会更加辉煌。
李鹏最后宣布,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正式成立。
在热烈的掌声中,李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随即在人民大会堂澳门厅召开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并一致同意这个草案。据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也讨论并同意了这个草案的内容。
下午4时,常委会继续举行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
会议结束后,出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列席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还参加了国务院举行的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招待会和首都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大会等活动。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关于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闭幕式上,李鹏委员长在各项议程结束以后发表讲话。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开幕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闭幕式,国务委员迟浩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刑法修正案草案、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李鹏委员长主持了闭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决定将立法法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关于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免职名单:一、免去甘明秀、梁书文、黄赤东、孙泊生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二、免去冯立奇的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三、免去梁宝俭、庞一村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撤职名单:批准撤销孙小虹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免职名单:免去杨正江、张恩福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2月2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庆祝澳门回归祖国的日子。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当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李鹏委员长出席并发表讲话。田纪云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李鹏说,今天,历尽沧桑的澳门终于回到了伟大祖国的怀抱。这是继香港回归以后,中华民族振兴史上的又一件盛事,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历史,将永远铭记今天这个日子!
李鹏说,从今天起,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而制定的一部全国性法律,是今后澳门特别行政区一切运作的法制基础,更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定不移地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基本法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全面实施澳门基本法作出应有的努力。他表示相信,有伟大祖国作坚强后盾,有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有香港回归后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成功经验,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澳门基本法,在澳门同胞的共同努力下,澳门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祖国的未来一定会更加辉煌。
李鹏最后宣布,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正式成立。
在热烈的掌声中,李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随即在人民大会堂澳门厅召开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并一致同意这个草案。据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也讨论并同意了这个草案的内容。
下午4时,常委会继续举行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
会议结束后,出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列席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还参加了国务院举行的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招待会和首都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大会等活动。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关于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闭幕式上,李鹏委员长在各项议程结束以后发表讲话。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开幕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闭幕式,国务委员迟浩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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