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重要窗口”中职能作用的思路举措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梁黎明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给予浙江工作充分肯定、特别指引,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为浙江实现更好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提供了战略指引。浙江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作出全面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浙江省委全会精神,奋力推进“重要窗口”建设落地见效,在省域层面充分展示人大制度优越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全省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近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赴有关市县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建议,就人大在建设“重要窗口”中干什么、怎么干,提出若干思路和对策建议。
一、深刻理解建设“重要窗口”对浙江人大提出的定位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目标新定位,浙江省委全会提出了建设“重要窗口”10个方面的内容,加快形成13项具有中国气派和浙江辨识度的重大标志性成果,这对浙江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建设“重要窗口”,要求浙江各级人大树立更强核心意识。建设“重要窗口”,是习近平总书记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家赋予浙江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更高的角色定位和更大的使命担当。这与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八八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与这些年来对浙江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既一以贯之,又集成升华。建设“重要窗口”,是检验“两个维护”是否在浙江真正落地的生动实践,也是检验维护意识、维护行动、维护能力、维护效果是否高度统一的具体标准。浙江各级人大应牢牢把握“三个地”新时代方位,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定力、更严的政治纪律、更纯的政治忠诚,把建设“重要窗口”作为拥护核心、紧跟核心的重要标尺,作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引擎,作为人大制度在浙江生动实践的重要平台,在建设“重要窗口”中走在前、当标兵。
(二)建设“重要窗口”,要求在服务中心和大局中贡献更多人大力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浙江省委全会提出的建设“重要窗口”的10方面内容和13项重大标志性成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工作重心所在、发展大局所在。浙江各级人大应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数字经济、美丽浙江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推动构建大循环、大发展的格局,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以人大的依法精准履职有效助推中央和浙江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浙江人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共建“重要窗口”的磅礴力量。
(三)建设“重要窗口”,要求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提供更多浙江元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部署。浙江省委全会决议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集中力量办大事,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奋力跑出建设法治浙江的新速度,建设展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重要窗口等作了规定,也对充分展示人大制度的优越性提出了新的要求。浙江各级人大应聚焦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坚持守正与创新、继承与发展相统一,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发展和完善什么”,着眼于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在推动人大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提供更多的浙江素材、积累更多的浙江经验。
二、全面把握人大工作在建设“重要窗口”中的努力方向
浙江省委全会提出要以“浙江之窗”展示“中国之治”,以“浙江之答”回应“时代之问”。浙江各级人大应全面对标对表,努力在全面展示人大制度优越性方面成为领跑者、示范地、先行区、模范生。
(一)努力成为学习宣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领跑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党的科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制度优越性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曾57场次参加过人大会议或活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了一系列批示指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思考和深入实践。特别是他提出要做好人大工作需要处理和把握好“五个关系”,仍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栗战书委员长曾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很多同总书记主政地方时的思考和实践一脉相承又不断发展”。我们要利用好这座人大工作的“精神富矿”,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多悟一分,不仅要生动展现这一重要思想耀眼的真理光芒、独特的思想魅力、巨大的实践伟力,更要用这一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成为学习宣传实践的领跑者。
(二)努力成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示范地。人大制度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通过人大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胜势,一是在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上,要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浙江省委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出台落实浙江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招硬招,第一时间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实现好党委人事意图安排,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上,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依法保障选举民主,推进人大协商民主,总结完善基层民主实践经验,实现“全过程民主”与人大工作有效衔接,努力使浙江成为人民当家作主成色最高的省份之一。三是在深化法治浙江上,要履行好立法、监督等职能,加快制定更加完备的与国家法律相配套、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法规,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浙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成为三者有机统一、真正打通的示范地。
(三)努力成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宝。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浙江省委全会的部署要求,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一是强化创新意识。人大参与“重要窗口”建设,要处理好创新与规范关系,在创新中规范,规范后再创新,实现螺旋式上升。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成绩、躺在过去的功劳簿,要克服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把准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以创新求实效,以创新求质量,以创新求发展。二是突出创新重点。注重先行先试和浙江特色,更好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使创制性立法、区域性立法成为法治浙江建设继续走在前列的一个鲜明标志;以“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为关键,着力提高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使依法有效监督成为具有浙江人大辨识度的一项硬核成果;推进决定权行使常态化,支持没有立法权的县乡人大用足用好这项权力,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成为浙江人大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发挥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作用,更好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使代表成为建设“重要窗口”的一支重要力量。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相促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推动人大工作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健全立法、监督等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实效,提高履职能力。四是营造创新氛围。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各地最有特色的亮点、最有成效的做法、最能管用的经验,实现从零敲碎打到系统集成、从个别点位的突破到整体提升、从探索实践的“盆景”到“风景”的转变,努力成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先行区。
(四)努力成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模范生。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也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坚持政治引领,加快打造一支与建设“重要窗口”相匹配高素质的代表队伍和人大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一是把思想过硬作为“基础桩”。时刻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时不走样、不变形、不变通,以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二是把业务过硬作为“基本功”。始终保持一线的精神状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注重业务技能训练,培养更多的行家里手和精专型人才,做到党言党语与法言法语相贯通,人大专业与工作领域相融通,着力锻造一流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使人大履职更专更精、走深走实。三是把作风过硬作为“压舱石”。坚持求真务实,完善“双联系”、深化“三服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的要求,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用更多时间深入基层一线,用更多精力解剖麻雀,用更多功夫摸清底数,切实把人大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四是把廉洁过硬作为“护身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浙江省相关实施办法,加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遇事经得起考验,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努力使浙江人大成为人大系统“两个机关”建设的模范生。
三、切实发挥人大在建设“重要窗口”中的职能作用
对照上述目标任务,浙江各级人大必须增强“窗口”意识、强化“窗口”担当,全面依法有效履职,推动新时代浙江人大工作和建设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努力打造具有浙江人大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一)强引领,坚持“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双管齐下。一是打造一批高层次、高水准的研究平台。加强理论研究平台建设,深化浙江人大工作研究会、浙江立法研究院、中特研究中心省人大研究基地等平台,推动教育研究机构与人大实务部门相互融合,推动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互促共进。办好《浙江人大(理论版)》,充分展示各方面的研究成果。二是多出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溯源研究。加强民主法治和人大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推动更多的课题研究纳入到省市哲学社科规划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三是推出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宣介品牌。继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大制度理论、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高校课堂。适应媒体融合发展大趋势,做好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央媒与省媒、线上与线下、内宣与外宣的结合,加强与央媒联系,善于借梯登高、借船出海。深化人大融媒体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杂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人大自媒体质量。加强宣传报道策划,积极探索记者集中采访活动,加快对外宣传片制作,推动构建人大制度宣传话语体系。建设好浙江省人大历史长廊和党建园地“信仰空间”,运用好“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着力打造永不落幕的展示浙江人大建设和工作成就的宣传阵地。
(二)盯住法,坚持“创制立法+动态维护”同步推进。一是加大创制性立法力度。及时总结“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素市场化配置、“多规合一”改革、公共卫生保障、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等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改革实践经验,加快这些重点领域的创制性立法,从立法上破解高质量发展的障碍和难题,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对已经制定的法规,要根据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变化适时修改调整。及时制定实施性法规,在牢牢把握不抵触原则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及时将浙江实践、浙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增加数量、优化布局、完善制度。没有立法权的县乡人大要重视和善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党委决策、政府力推、群众关注的事项每年有计划地作出决议决定,使决定权成为人大履职尽责的常态化手段。二是探索建立法规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重要法规实施后一定期限内,法规主要实施单位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规实施宣传、主要制度建立、执行工作保障、配套规定制定、实施效果评价等情况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三是建立配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督促政府及其相关单位及时制定并实施配套规范性文件,人大要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确保配套规范性文件与法规的规定、立法精神、原则相统一。四是建立法规实施跟踪监督常态化机制。人大每年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所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五是建立法规定期清理机制。设立法律法规动态变化信息库,法规主要实施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修改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况,定期对法规进行检查,提出清理建议;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及时研究,适时启动修法程序,确保法规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管好钱,坚持“提质增效+深化拓展”点面结合。一是突出审查监督重点。紧抓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盯住重大产业基金、重大专项资金等大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监督,强化预算联网监督,着力推动中央和浙江省委决策部署在预算中得到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拓展监督内容,用好监督方式方法,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注重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紧密结合,通过人大监督,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全口径、全方位、全覆盖的报告和报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督法规制度建设,形成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四是加快补齐街道预算审查监督短板。加强街道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特别是要以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作为着力点,将预算审查监督与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相结合,推进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债务监督的一体化监督。
(四)把牢图,坚持“把关审议+跟踪实施”统筹兼顾。一是把握好“把牢图”的图谱。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区域规划等四类。此外,年度计划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要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这也是“把牢图”的重要内容。二是做好重大规划的前期调研和审议。在规划编制中,人大要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调研题目尽量不与政府重复,调研内容要聚焦政府容易忽视、关注不够的领域,重点围绕一些事关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区域发展中存在的短板、老百姓重点关注的难点问题等方面发声发力。三是监督好规划实施。推进规划实施情况监督常态化,每年有针对性地审议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建立听取和审议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一届内听取和审议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年度报告议题,稳步有序推进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和审议监督工作。除听取和审议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常态化、规划备案审查全覆盖外,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方法,视情组织开展专题询问、专项评议,构建对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修改的全过程监督机制。
(五)重创新,坚持“擦亮金名片+打造新名片”推陈出新。一方面,要擦亮现有“金名片”。继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适时启动相关立法,推进票决制工作法治化。积极拓展“代表联络站”功效,打造升级版,领导干部代表每年至少一次进联络站开展活动,积极推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代表联络站听取意见、办理代表建议。全面提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建立健全街道议事制度,推动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好街道人大工作在推进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打造更多浙江人大工作“新名片”。重点加强开发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和代表工作,探索设立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适时就开发区人大工作作出决议或决定。加快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统筹整合信息资源,着力推进浙江人大门户网站、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人大新闻客户端、浙政钉、网络交流群等建设,加快构建立法、监督等数字化平台,形成与数字浙江相适应的人大工作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富有特色的创新发展,如建立健全听取和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依法加强对归口党委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的政府部门监督,探索对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深化“两官”评议等,努力取得更多突破性的创新成果。
(六)抓基础,坚持“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两手并举。一是完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抓紧修改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三会”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健全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注重发挥论证、听证、评议、第三方评估等在立法、监督中的作用,健全满意度测评、联组审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大与政府工作协调会、建议交办会、审议意见反馈会等制度,推动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加畅通有序。坚持上下人大“一盘棋”思想,密切沟通联系,及时答复问题请示,全面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协调、交流和指导。二是建设一支与“重要窗口”相匹配的人大队伍。坚持政治建设为引领,着力打造维护力、引领力、担当力、服务力、廉洁力“五强”的各级人大领导班子。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委关于人大组织建设各项规定,完善人大机构体系,推动解决“组成人员占编”“离岗未退休人员占编”等老大难问题。加强队伍培训,优化培训课程设置,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着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高素质代表队伍和干部队伍。
本文为《人大工作研究》2020年第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