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爱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免去:
赵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杜爱勤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穆平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