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六盘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尹志华因工作需要,辞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六盘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