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大宣传工作,南华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全县人大工作实际,于近日出台了《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全县人大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题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展监督工作、关注民生等宣传报道重点;明确了“南华县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总结考核、推进人大宣传工作等职责;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办公室主任40多人列为人大新闻宣传通讯员,规定了相应的工作目标任务。
同时,为培养锻炼和激励人大新闻宣传通讯员,意见规定对被国家和省州级刊物、电台和电视台刊发播出的反映全县人大工作的新闻、消息、图片、音像等稿件,分别按稿酬的800%、500%、300%给予奖励;对被评为县级年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作品,按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鼓励奖50元给予奖励;对被评为州级以上年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作品,县人大常委会再给予相同奖励;并按照实施意见进行全面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对充分调动全县人大新闻宣传通讯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大宣传工作,推动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余江)
编 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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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胜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