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人大 > 云南 > 新闻报道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召开农口部门联席会议

来源: 云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0月22日 10:45:18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省政府涉农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新时期人大农业农村工作,2009年10月1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机关组织召开了农口部门联席会议。会议的议题是:(1)研究做好新时期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推动我省“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2)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通报2008年至2009年的工作情况。(3)听取省政府涉农部门介绍2009年的工作情况和对农工委2010年度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阿扎、贾宝强、赵明刚;省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扶贫办、粮食局、移民局、供销社、气象局、法制办、花产办等单位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各单位结合当前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研讨,形成了以下共识:

  一、在立法工作方面,要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立、保证质量、科学立法、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抓好渔业、天然湿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林地管理、水文、气象灾害防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条例的立法工作。

  二、在监督工作方面,要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重点对我省中低产田、气象灾害防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扶贫开发、中低产林改造以及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

  三、在调研工作方面,重点要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蚕桑产业发展、农业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以及花卉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调研。

  在会议结束时,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阿扎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立法工作中,要按照10月13日召开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提出的新形势下立法工作要做到“六个坚持”的要求开展立法工作。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中央和省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每个法规的起草、审议和法规清理的各项活动中;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在立法计划(规划)、法规内容、法规体例、立法方式上听取群众呼声、完善审议机制,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立法工作重点,努力增进社会和谐;三是要坚持法制统一,做到立、改、废并重,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四是要坚持地方特色,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地方立法调整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充分体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五是要坚持跟踪问效,高度关注对所制定出台的法规的实施情况,强化法规的落实和反馈;六是要坚持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立法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在监督工作中,要紧紧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好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督工作。 三是在调研工作中,要抓住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一些带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围绕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和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综合调研和系统调研,为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打好基础。 四是在工作联系上,农工委要进一步加强与省政府涉农部门的联系,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开展学习和交流,共同把我省的农业农村工作做好做实,取得新的成绩。

编 辑: 李杰
编 校:
责任编辑: 李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