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72名,由日喀则市所辖18个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驻市解放军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