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大关于成立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成立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批准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二、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报筹备组公布代表名单。
编 辑: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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