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人大 > 西藏 > 新闻报道

曲松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纪实:监督,从这里出发

来源: 西藏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25日 08:45:46

  近年来,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立足曲松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政府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实践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立足发展重点

  工程项目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对于消费乏力、出口不足的西藏来说,以国家资金为主投资的工程项目,在各地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更为明显。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及各援藏省市(单位)援助力度的不断加大,曲松县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2008年完成1.3亿元、2009年完成1.98亿元,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数量也不断增多,2008年49个、2009年58个。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确保国家资金真正发挥效益,有效拉动曲松县经济社会发展。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早在2000年曲松县第九届人大常委第十三次会议上,就通过了《关于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决定》,为了使决定落到实处,曲松县人大常委会选择重点领域里的重点项目,从工程项目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工程项目建设“五制”落实情况、工程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带动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入手,采取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听取汇报等方法,不断加大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力度。

  2009年6月底7月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1位县乡人大代表,并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委、水利局、农牧局、建设局、劳动局、财政局、国土局、安监局、交通局、安居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2名专业技术人员,对涉及国家投资大型项目、扩大内需项目、民办公助项目、扶贫项目、民心工程、援藏项目、县财政自筹项目等方面的19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视察。为了确保视察取得实效,视察前在广泛征取发改委、交通局、农牧局、水利局、建设局等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视察方案,并召开培训会,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为参与视察的同志详细讲解了视察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等;视察时,视察组分为五个工作组,项目档案资料组由县发改委牵头,视察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5个方面29项内容;工程质量组由县建设局牵头,视察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感观质量等15项内容;施工安全组由县安监局牵头,视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资金投入等7项内容;项目资金组由县劳动局牵头,视察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税款等12项内容;项目环保组由县环保局牵头,视察项目环保措施落实、建筑垃圾清理等7项内容。各组在视察活动结束后,分别形成总结材料,并对施工单位 “五大员”到位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成立项目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等4条建议。

  2010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两级人大代表,成立工程项目视察组,视察了在建的26个工程项目。视察组抓住工程项目有关程序是否合法这个关键,采取视察前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制定视察方案、对视察组成员进行培训,视察时将视察组科学分组(分为项目档案资料组、工程质量组、施工安全组、资金组、环保组五个小组)、对各类文件资料进行详细检查,视察后召开常委会对视察报告进行审议、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研究处理的方法,切实增强了工程项目监督实效。视察组对18个工程项目就施工单位 “五大员”到位情况、材料检测、建材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的问题,引起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

  为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还对县政府及其有关单位落实视察建议、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视察,并结合跟踪监督情况,采用询问、质询等监督手段,保障了监督效果。如:对堆随乡基层政权建设工程进行视察时,发现该工程建筑用料监管不严,未严格落实《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询问了县建设局和县发改委的主要领导,县发改委、县建设局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关注民生改善

对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改善民生是曲松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和基础。曲松县人大常委会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监督工作的重点,高度关注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群众增收、民生工程的实施、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通过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农牧民安居工程是曲松县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县委、政府及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程的实施,截止2010年9月底,全县累计完成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270户,占总任务户数的100%,占地面积46.68万平方米,受益人口16009人。为了保障安居工程顺利实施,除加大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林业法等与安居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外,从2006年起,曲松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对安居工程进行专题视察或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供县委、政府研究工作参考。如:2006年初,曲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召开了安居工程座谈会,座谈会后,又组织70多名县乡人大代表,前往贡嘎、琼结两县参观,学习借鉴两县民房改造工作经验。2008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主任扎西占堆同志带队、常委会副主任及部分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及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参加的人大代表调研组,分赴五个乡镇,对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曲松县安居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存在的保障工程质量措施不到位、确定贫困户的方法不科学、对口帮扶政策脱离实际等问题,提出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程质量、正确处理安居与乐业关系等4条建议。2010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又组织调研组,对各乡镇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三个法”(土地管理法、林业法、环境保护法)和“一个暂行规定”(曲松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扎实做好农牧民群众增收工作,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曲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乡人大代表,采取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针对如何建立和完善农牧民增收长效机制问题,广泛集中民智,为县委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特别是近两年来,为了让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党和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实现增收,人大常委会连续对财政补助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2009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赴五个乡镇,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农户、检查相关资料等方法,对曲松县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工资福利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对存在的补贴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宣传不到位、财政补助优惠政策落实不及时等问题,提出了加强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学习、加大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宣传、加大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落实及加大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监督检查等4条建议,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了财政补助优惠政策宣讲小组,编写了财政补助优惠政策宣传手册,深入乡镇村开展宣传。同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财政补助优惠政策落实不及时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及时兑现了补助资金。2010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调研组,对2009年调研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发现兑现不及时现象基本得到解决、及时落实了现行补助标准、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切实加大了财政补助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同时,调研组也对发现的新问题,提出了继续加大财政补助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高度重视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等3条改进建议。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并决定计划于2011年组织专班,对曲松县落实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地大检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各项财政补助优惠政策在曲松县得以较好落实。2009年落实支农资金、税费改革资金、粮食直补等共计400余万元;2010年落实支农资金、税费改革资金、粮食直补等共计500余万元。

  实施民生工程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曲松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严格审查预算、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开展专题调研等方法,不断加大民生工程监督力度,有效保障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曲松县2009年安排民生专项资金1872万元,着力实施了县城给排水、干部群众有线电视线路改造、村组道路改造工程、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办公楼及干部职工周转房维修工程、廉租房建设工程、街道改造工程等10大民心工程。2010年落实民生专项资金2033万元,更换乡镇办公用车、县城环境整治、县城周转房给水、46套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退休干部活动中心、4个乡镇保暖工程、公安局附属工程、发改楼维修、修建物流配送中心、组建干部职工食堂等10大民生工程顺利完成,干部群众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在曲松县启动新农合工作之初,就把该项工作列入了监督议程。2007年,曲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对曲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详细检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宣传、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医疗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医疗费用补偿、医疗机构服务、医疗监督管理等情况,并征求了群众对合作医疗的建议与意见。2010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近两年调研时,广大干部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反映的问题,组织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卫生局、县医院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了调研情况反馈意见会,就政策宣传、群众就医与转诊制度、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卫生局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等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同与会同志共同商讨了改进措施与办法。会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医疗卫生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县政府拿出9万元,正在为县人民医院建设电子收费管理系统;县医院及时成立了医药采购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科室职责和分工、县卫生局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放眼百年大计

 

在曲松镇完小古龙教学点调研。

  教育是民生之本。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采取多种方式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监督教育工作推动情况。坚持每年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西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义务教育“三包”、奖学助学金等国家优惠政策,作为法律宣讲的重要内容,深入乡镇村和学校进行宣讲。同时,对曲松县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与措施。如:2009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占堆同志带队,深入全县三乡两镇,就各乡镇中学生辍学情况及原因进行调研,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义务教育“三包”、奖学助学金等国家优惠政策,向广大农牧民群众介绍学校管理制度及方法。调研组在掌握大量信息和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中学生辍学的各方面原因,提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职业教育,提高适用性和针对性等建议。2007年以来,曲松县人大常委会连续组织人大代表对中小学生辍学问题进行跟踪调研,先后作出了《加大教育投资力度狠抓教育工作的决定》等重大事项决定,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县政府及时制定了《曲松县控辍保学方案》,按照上级规定落实了本级财政配套教育资金。如:2009年落实本级财政配套教育资金420.4万元,2010年落实本级财政配套教育资金423.6万元。

  为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真正的效益,曲松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采取不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深入学校实地调研、检查等方式,对财政配套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且从2010年起,县人大常委会把教育局对本级财政配套教育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参阅文件之一,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诚心诚意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努力工作下,曲松县本级财政配套教育资金产生了显著效益:一是全县各学校基本消除了D级危房;二是中小学基础设施得到极大的改善,学校硬、绿化、美化等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提高,农村学校已成为城乡化建设的亮点;三是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生活设备、图书及体育等硬件建设水平明显升级,配套标准接近于“两基”“国检”的要求;四是有效弥补了教育经费不足,确保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推动财政阳光

  财政资金,从根本上说是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管好钱、管好事,才能真正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曲松县属于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80%的资金都是国家给的,本级财政收入资金占总财力只有20%左右。如:曲松县2009年总财力为10560万元,本级财政收入1891万元,占17.9%,由此更能看出,盯着政府管好“钱袋子”、建设阳光财政的重大意义。

  科学编制预算是花好钱的前提。曲松县人大常委会为了支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编制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财政预算,采取加强培训、深入调研等措施,不断提高财政预算审查能力,及时发现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县委决策出力。2010年7月,为了规范财政预算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曲松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县委给予了处分肯定,并从今年起采取“四审一议”的办法,切实加大对财政预算审查力度,即县财政部门提出预算草案后,先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查后,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作出决议。

  构建民生财政,加大财政对农牧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是县政府财政工作的重点。曲松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严格审查预算等多种措施,监督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使财政投入向基层、向农牧区、向民生倾斜。如:自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提出将解决民生问题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后,2009年10月,曲松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审查曲松县2009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明确提出了增加民生资金投入的建议,被县政府积极采纳。此后,县政府逐年加大对解决民生问题的投入力度,2009年安排民生专项资金1872万,实施了县城给水、村组道路改造等10大民生工程;2010年安排民生资金2033万元,实施了乡镇保暖房、县城环境整治等10大民生工程;县政府决定2011年拿出不少于2000万元的资金,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为了保障各项资金真正发挥效益,曲松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2010年10月的调研中,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发现了部分专项资金改变用途、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引起了高度重视,采取了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等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严格审查预算调整方案。2010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曲松县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审议时,县政府县长拉宗卓玛到会听取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增加支出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开展询问,拉宗卓玛同志对增加支出资金所涉及的乡镇干部职工住房建设、农牧区草场补偿费、农牧区弱势群体集中供养补贴等九大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预算调整方案采纳了常委会提出的增加防抗灾应急资金、解决民生问题资金、在地区安置的老干部活动场所资金及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更新乡镇车辆的建议。三是重点监督支农资金、财政配套教育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0年10月,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支农资金、财政配套教育资金使用情况,肯定了农牧局、水利局、教育局等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积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加强调查研究、加大落实力度、确保资金效益的建议。并从2010年12月12日开幕的曲松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始,实施由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明确列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效益及存在问题等情况,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阅文件予以印发,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受到了一致好评,为县政府建设阳关财政作出了努力。


  力促环境友好

在牧区调研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西藏的生态很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因此,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曲松县人大常会采取法律宣讲、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生态曲松战略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不断加大法律宣讲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人们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使环境保护逐渐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如:关于罗布沙矿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不仅县乡人大代表多次在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相关建议,而且曲松县的自治区级人大代表也多次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上提出建议,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国土厅于2009年在江南矿业3号矿区实施了复坑项目,标志着罗布沙矿区环境保护工作终于迈出了新的步伐。

  同时,曲松县人大常委会还积极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对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调研、视察,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先后作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的决定》、《安居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林业法、环境保护法和曲松县农村村民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各项决定的落实,逐步加强了深林和草场保护工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2009年完成植树造林2876亩,2010年完成植树造林7000亩;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环保措施;大力开展“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大力倡导使用替代能源,积极推广薪柴替代工程,2009年、2010年完成1160户沼气建设任务。

  为了保障各项决定落到实处,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如:为了避免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破坏,曲松县人大常委会除了在2006年就作出相关决定外,每年都对安居工程建设进行调研,并在2010年10月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对各乡镇在安居工程建设中落实决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各乡镇在实施安居工程过程中,均不存在乱采砂石、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在接到群众来信反映邱多江因沙金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时,县人大常委会多次视察,提出了停止开采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在实地召开现场会,决定当场停止开采,并对采矿单位罚款20万元,扣留了施工队伍的机器设备,要求采矿单位限期平整,实现了广大群众多年的愿望。为尽量避免工程项目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曲松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对工程项目进行视察、调研时,都专设一个环境保护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有效减少了工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曲松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县政府计划在2011年开展3066亩的重点区域造林工程建设、2000亩的防护林绿化工程、7000亩的封山育林工程和5000亩荒山荒地造林工程;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1300万元的垃圾填埋场项目,加大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继续大力开展沼气项目建设,推进农牧区薪柴替代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而这些也已纳入了曲松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中。


  贴近百姓关切

  贴近热点的监督才有热度。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草场补偿费、政府采购等问题,综合运用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赞扬。

  草场补偿费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之一,也属于曲松县历史遗留问题。早在 2007年11月,曲松镇曲松村人大代表就反映,1995年以前县城规划征用曲松村草场231.12亩,至今未兑现补偿费。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于2008年元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并组织6名两级人大代表以及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实地对草场征用情况进行了视察。2008年4月10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视察组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县政府研究处理。2008年12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政府办理情况,下发了关于尽快办理审议意见的督办通知。督办通知下发后,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办理力度,完善了落实方案。2010年5月25日县政府根据曲松村实际情况,对所需草场补偿费进行了测算,6月13日,县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为曲松镇曲松村落实草场征地补偿费共计104.002万元。对罗布莎村草场补偿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专班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反馈给县政府,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落实措施,于2009年为罗布莎村落实了草场补偿费60万元。2010年6月13日,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为罗布莎村解决草场补偿费100万元,两年内共为罗布莎村落实草场补偿费160万元。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努力下,两年来为曲松村、罗布沙村解决草场补偿费共264.002万元。

  政府采购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2010年5月,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政府采购行为是否合法、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指出了实施政府采购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程序、制度、人员和政府采购法的宣传等五个方面。常委会提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加大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力度等意见。县政府在接到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立即着手整改,草拟了《曲松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采购程序》、对采购人员加强了培训,进一步规范了采购工作。

  注重监督透明

  监督公开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权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也是增强监督实效的根本措施。曲松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广泛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是制定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要点时,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印发给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让大家充分了解人大工作一年的重点及具体安排;二是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对监督等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时,邀请人大代表及部分干部职工列席,虚心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并将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纪要印发给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三是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时,积极邀请电视台等媒体人员参与,对活动进行公开报道,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及时编印信息、简报、监督通报等材料,反映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关注的事项、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及典型事例等情况;五是由县翻译室对人大常委会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县政府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等译成藏文后,下发给各村及农牧民代表,让大家充分了解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有效的公开措施,保障了监督工作的透明,扩大了监督工作的影响,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

  2011年,是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曲松县的项目建设年。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围绕县委工作大局,重点关注县政府着力推动的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和民生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等法定监督形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工作的持续性和实效性,在不断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努力为曲松县顺利启动“十二五”规划作出积极贡献。(本文以及图片均由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供)

编 辑: 刘静波
编 校:
责任编辑: 刘静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