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湟水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湟水流域居住着全省60%的人口,是我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区域。湟水河的水质对流域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刘春耀副主任为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调研组,于4月下旬开始,对流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从湟水河源头海北州海晏县开始,经西宁市及所属的大通、湟中县,海东地区的互助、平安、乐都和民和县,直到湟水河出省的享堂桥断面。
调研发现,近年来,我省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定防治计划,加大防治力度,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总体看,湟水流域的水污染仍然严重。
北川河 南川河为重度污染
调研组发现,湟水河的支流南川河和北川河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滞后,大量污水直接排放,水污染呈加剧之势。2007年相关部门监测的17个断面中,有10个断面未达到相应的水功能区划目标。海晏县境内六价铬超标,小峡、民和两个国控断面的水质均超过了水功能区划三类标准,仍为劣质四类,丧失了正常功能。10家重点排污企业中完全达标排放的只有1家。
湟水流域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均未建设
在对西宁市污水处理情况调研中,调研组了解到,西宁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48%,大部分污水直接排放到湟水河中。湟水流域县级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均未建设。西宁市只有30多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而省环保局的在线监测平台尚未运行,大部分县级环保部门没有在线监测设施。
企业非法排污现象严重
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企业无视环保法律法规,非法排污现象严重。如张氏集团大通仔猪繁育基地,于2003年被大通县人民政府列为限期整改企业,2004年至2005年被西宁市环保局限期整改,连续3年在省、市、县人大代表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中受到严肃批评,也曾被媒体曝光,但至今仍未按批准的治理方案建设环保设施,污水直接排到北川河。此次调研的监测数据表明,大通仔猪繁育基地总排污口的悬浮物、氨氮、总磷等都严重超标。
有些企业规避环保责任,治污设施时开时停;老企业由于资金和技术方面的困难,治污设施不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针对湟水流域存在的严重污染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求各级政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各种重大问题,加快配套法规建设,依法加强防治工作。(作者:张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