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银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彤伟的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邹光明的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李吉华的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