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5年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李凤英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孔庆顺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淑玉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赵丽玲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二、任命张元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杨慧霞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杨丽红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王晓凤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免去张仁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凤英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孔庆顺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马文清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邵建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郭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金光芸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 辑: 冯涛
编 校:
责任编辑: 沈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