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田丽)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1月16日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会期预计4天。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委托,副主任马瑞文主持会议。副主任冯炯华、张小素、马秀芬、何学清、刘天贵出席了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三刚列席了会议。
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将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例(草案)》(修改稿)、《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人事任免和辞呈的议案。审查《银川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和《银川市房屋登记条例》。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紫云在会议上作了关于2009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1月16日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
参会人员听取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