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11月30日、12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溪市贯彻落实《预算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主城区建设改造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本溪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30)》(草案);审议了《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改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本溪市旅游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审议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书面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农委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详见2版)。
刘垠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年初听计划安排、全年实时跟踪监督、年终听完成落实情况的方式,对全市重点工作进行了监督。在这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主城区建设改造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这是对山城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的热切回应。今年5月,第十五次常委会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