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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

来源: 朝阳日报  浏览字号: 2015年11月13日 08:24:06

  11月1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树轩,副主任韩军、刘志香、崔兴民,秘书长鲍亚轩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主任、有关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有关副主任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讨论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宝银所作的关于制定《朝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草稿)》有关情况的说明和《朝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草稿)。

  据悉,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现有立法权9个设区的市,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是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在立法目的、基本原则、法规规范等方面应遵照执行的法规。制定好法规条例,是推动我市地方改革和经济发展、提高地方性立法质量的关键。为了保证立法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按照省人大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有关要求,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立法需求,市人大有关专委会研究制定《朝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草稿),此制定地方法规条例还需经市委和市人代会审议通过颁布实施。《朝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朝阳依法治市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编 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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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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