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宗教事务执法检查
10月9日、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就我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分别召开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垠参加座谈会。
我市共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五大教派,正式批准的宗教场所9处。自2007年《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维护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宗教关系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副市长黄力强关于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随后来到彩北天主教堂、红土岭基督教堂、溪湖藏龙寺、本溪清真寺、大峪基督教堂、平顶山玉皇庙和南芬财神寺,实地检查宗教场所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条例》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宗教工作的重视程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福泰参加执法检查。
编 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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