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鞍山检查
8日、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峰率执法检查组来鞍,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书记王世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山,市长吴忠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恩彪,副市长孙慧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姜崇刚看望检查组成员或陪同检查。
在鞍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视察了海城市中小镇中小村、海城市西柳镇敬老院、汤岗子(国际)健康产业基地、鞍山市老年公寓、沛芝堂医药公司、铁东区社会治理中心、铁东区福康社区、祥颐园老年公寓,了解为老服务情况。检查组分别听取了鞍山市政府和海城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老年人“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并与市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建委、交通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旅游局、法院等部门及养老机构、城镇社区负责人进行座谈。
执法检查组对鞍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面落实《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鞍山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社会继续营造尊老为老敬老氛围,进一步完善各项惠老政策,加强为老基础设施建设和老龄产业发展,继续完善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在全省进一步加以推广。
编 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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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