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市封山禁牧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封山禁牧工作,促进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3月24日、26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封山禁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香参加检查。
市人大检查组抽查了朝阳县、建平县的封山禁牧工作,听取了全市封山禁牧工作情况汇报。据了解,我市自2002年开展封山禁牧工作以来,各县(市)区紧紧围绕以封为主,“封、育、禁、管”相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封山禁牧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执行《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形成了真禁、严禁、长禁的态势。修改后的《朝阳市封山禁牧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了管护力度,严查违规放牧行为,毁坏林木的现象得到了全面控制,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全市封山禁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分别达到42.4%和47.8%,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检查组对我市封山禁牧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封山禁牧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继续保持成果,形成工作常态化。
编 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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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夏红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