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2013年12月31日,朝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7楼会议厅举行。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树轩,副主任韩军,党组副书记金振华,副主任周玉华、刘志香、崔兴民、鲍晓华,秘书长鲍亚轩及常委会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朝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屈连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方宝国,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伟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副主任,朝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朝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副调研员列席了会议。
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树轩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调整朝阳市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书面)》,朝阳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查报告》。会议确定了朝阳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专项工作评议部门。会议通过了《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市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市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名单等草案,决定了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
王树轩说,对“十二五”规划和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进行适度调整,符合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符合朝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是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创造有利条件。经过调整后的“十二五”规划,也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我们要紧紧把握经济发展主线,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靠改革释放发展动力,积极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现。
王树轩指出,市委召开的九届六次全会在全面总结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对朝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完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朝阳实际,是对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思路、战略重点、主要目标和重要举措的一次调整、完善和提升,对实现朝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造福朝阳人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市委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人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