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5月28日下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垠主持并讲话。
本次会议共四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2012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内装修装饰管理条例(草案)》;人事任免事项。
在分组审议中,大家对市政府的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认为,过去的一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战略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决议,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克服了财政运行中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超额完成预算指标,涉及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对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垠就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提出要求:一是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人大常委会每位组成人员无论是审议、视察、调研、建议,都要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不断得到新的提高。二是要切实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人大常委会每位组成人员都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具备履职所必须的理论、法律和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增强议事决策的新本领,成为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三是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只有审议前认真调研,才能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在审议中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凤成、沈福泰、郑广良、龚振福,秘书长陆学伟等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兴伟、副市长温雪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明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科,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